新闻生产视角下的新闻“IP”现象分析
2017-08-31刘亚洁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7年20期
刘亚洁
摘 要 随着网络技术与媒介融合的发展,IP剧“井喷式”发展,并带动了相关游戏、音乐以及后续产品的全产业链发展。2016年,作为新闻特稿的《太平洋大逃杀亲历者自述》的版权以100万左右的高价被乐视买走,双方得以达成合作的基础在于“该特稿已经初步形成‘新闻IP现象。”那么究竟什么是“IP”?新闻是否可以成为一种“IP”?特稿《太平洋大逃杀》版权的高价出售的动因是什么?本文将从新闻生产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J992 文献标识码:A
1“IP”——源于知识产权,更高于知识产权
1.1 IP的涵义
本文所讨论的“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的缩写,被用来泛指有大量粉丝基础的网络文学、原创文学或者游戏的版权。其实在“IP”这个词使用之前“IP”现象就已经存在,“早期的IP主要集中在影视创作与文学作品的授权”。随着网络文学的兴起,“IP”的概念开始被广泛应用,很快延伸到更多的领域被用来指可以被再生产、再创造的创意性知识产权。
1.2 作为“IP”的新闻
随着传媒业的发展,IP的指向变得更加多元化。新闻可以通过本体价值成功聚合起一大批受众,产生广泛的市场价值,之后可以依靠内容的再生产来不断维持用户关注度,进而产生可持续的消费行为。这样看来,新闻是有可能成为一种IP的。特稿《太平洋大逃杀》高品质的内容和庞大的粉丝量为其成为IP奠定了基础,乐视对其版权的购买意味着将通过特稿的原始文本进行多媒介产品的再生产,所以可以看做特稿《太平洋大逃杀》的新闻IP已经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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