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谈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
2017-08-31许学宏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农村经济 2017年8期
关键词:信息
许学宏/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谈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
许学宏/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减少不合理不公平的干预,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应有的功能,更好地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当前,随着相关制度改革力度加大,事前审批减少了,市场准入门槛大幅度降低,可能导致市场主体“带病”入市,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应增多,如果不改变以前的监管体制、监管方式,将在取消下放审批权后留下大片“监管盲区”。针对当前农产品生产监管新要求,建议从四个方面加快改革创新。
一是以信息共享为纽带,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与事前审批有机衔接新机制
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都是市场监管体系的组成部分,既独立又相互关联,事前审批的要约条件需要事中事后监管来维持,而事中事后监管的实际效果取决于事前审批的质量,如果两者脱节易出现“监管盲区”。要实现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衔接,防止推诿扯皮,信息互通是关键。农业行政审批是监管、指导、调控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行政许可事项主要集中在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上,也是农产品质量控制的源头,分别由不同层级多个职能部门或者机构负责。目前许多部门体系内建立了相应信息报送系统,但是部门之间缺少联动和资源共享,加之信用部门推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对信息内容过于简单形式化,审批与监管信息不畅,尤其是对违规企业“吊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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