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9日精河6.6级地震灾害损失及灾后恢复重建经费评估
2017-08-31阿里木江亚力昆常想德孙静李帅胡伟华
中国地震 2017年4期
阿里木江·亚力昆 常想德 孙静 李帅 胡伟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二街338号 830011
0 引言
2017年8月9日7时27分,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发生6.6级地震(44.27°N,82.89°E),震源深度11km,博乐市、尼勒克县、伊宁县、乌苏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5师部分团场震感强烈。地震发生后,中国地震局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立即启动地震应急Ⅱ级响应,派出近百人现场工作队奔赴灾区,开展烈度评定、灾害调查评估、初步科学考察等现场应急工作。现场工作队历时3天,累计行程2万余千米,对灾区4个县(市)及兵团第5师85团进行了居住房屋、公用房屋、生命线工程及其他重点行业破坏情况调查。同时,对此次地震灾害损失和灾后重建经费进行了计算分析,并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各级政府,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①精河6.6级地震现场工作队,2017,2017年8月9日新疆精河6.6级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
1 灾区概况及评估区的确定
1.1 灾区基本情况
精河6.6级地震的受灾范围包括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博乐市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伊宁县及兵团第5师8个团场的33个乡镇。灾区面积15623km2,受灾133695人、45114户,房屋毁坏和较大程度破坏造成失去住所人数约58450人、19480户。
1.2 灾区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背景
灾区位于科古琴山和博罗科努山南北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震中在地貌单元上位于博罗科努山西部的中低山区,附近山顶最高海拔1700m。在此地貌单元内,山体整体走向近EW,局部受构造作用走向呈NE向,震中南侧山顶呈脊状、梁状,山体沟壑纵横,沟谷两岸边坡陡峭,地形坡度大于30°,部分地段在河流侵蚀及风蚀作用下,近于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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