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瓦台借三星太子入狱斩政商链
2017-08-26陈尚文
环球时报 2017-08-26
本报驻韩国特派记者 陈尚文
当地时间25日下午2时,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三星副会长李在镕行贿罪名成立,认定其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提供、约定提供共计433亿韩元(约合2.56亿元人民币)贿赂,判处李在镕有期徒刑5年。
“李在镕提供贿赂以期在接班过程中得到前总统朴槿惠的帮助”,主审法官在宣判过程中指出。韩联社报道称,法院认定,检方对李在镕的5项指控全部判定有罪,但量刑适用最轻处分。法院判定,三星电子赞助崔顺实之女郑某提供马术训练和赞助崔顺实实际控制的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构成行贿,侵吞公司资金、资产转移出境、在国会作伪证等相应指控也判有罪。
法院将该事件定性为,三星高层管理人员希求掌握经济政策大权的总统支持李在镕顺利接班三星经营权,而提供巨额贿赂,挪用三星电子资金,将财产非法转移至海外。该事件的本质是政商勾结,极大地损害了国民的信任,给全国人民造成难以弥补的创伤,以此作为量刑标准。对于判处李在镕5年而不是检方要求的12年监禁,法院称,量刑时还考量到李在镕争取经营权并非完全为了一己之私。
此外,法庭也驳回了部分指控,如有关“请托行贿”问题,认为与其说是被告们积极向总统请托行贿,不如说是在总统积极要求下被动回应。韩国《东亚日报》称,三星向Mir和K体育财团资助的204亿韩元难以被认定为是贿赂。
相较于本月7日该案最后一场庭审上,控辩双方唇枪舌剑,李在镕泪洒现场、哭诉“错在自己”,25日的一审判决氛围相对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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