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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温暖与百感交集的旅程(7)

2017-08-24朱伟

三联生活周刊 2017年34期
关键词:林红李光头李兰

朱伟

《兄弟》是余华篇幅最长的小说,上下部50多萬字,证明了他的体力。50万字沉甸甸的,读起来却仍然不觉得累。余华自己的说法,这部长篇最早动笔于《许三观卖血记》发表后的1996年,写了两三万字就放下了。等捡起来再写,2004年了,很顺利,用了一年多就写完了。“现在看,是命运的安排,1996年时觉得中国的变化很大,决定写。到2004年再看,1996年的变化不算什么了,所以,2004年才是写这部小说的最佳时机。”因此,这部小说的主题是写天翻地覆的造化弄人。我问他1996年写的两三万字是什么?他说,上部开头部分,也就是李光头在厕所偷窥,被赵诗人揪住游街的情节。那年代,在公厕里确实能听到女厕那边的声音,我下乡的地方,简易公厕只隔了一层板。余华的黑色幽默手段,亏他想得出来,能把头插进蹲坑,“就像游泳选手比赛时准备跳水的模样”。

我觉得,余华的写作特点是“锋利”,砺乃锋刃,这锋利指他能锐敏切割出现实的断面,让你直视筋髓组织。好刀锋利不见血。换一个角度,他喜欢用“力量”,他说,他崇尚“用力量写作的作家”。我以为,他是以锋利来体现“力量”。他喜欢海涅的诗句:“生活是痛苦的白天,死亡是凉爽的夜晚。”

余华的锋利直接体现在这部小说的结构上:他以14岁的李光头的偷窥为开头,李光头看到了5个屁股,最重要的屁股是林红的。他用洋洋洒洒一节的篇幅,写从派出所民警的询问始,小镇上一堆人对林红屁股的兴趣。李光头就用他掌握的“稀缺资源”,做起蹭吃面条的生意,不仅铺垫了林红,也铺垫了李光头的生意脑袋。

这部小说的结构精妙在于,李光头14岁时的偷窥,其实是一个“有其父必有其子”的引子。这个引子后,才开始上半部李光头的父亲偷窥,淹死在粪坑,宋凡平走进这个家庭的叙述。上半部完全是为下半部林红这个人物的正式出场作铺垫的,一般作家大约都不会采用这样的结构方式。余华要极尽铺垫之能事——他写宋凡平在灯光球场上高大魁伟,一手一个举起宋钢与李光头、抱起李兰,写李兰被他的魁伟卫护的幸福,是为了铺垫婚后一年,他就为了去上海接李兰的承诺,而被活活打死。更残酷的是,为了铺垫李兰的钱只够买一口最小的薄皮棺材,棺材里装不进他的尸身,身体进去了,腿在外面,就只能砸断了膝盖,将小腿放在大腿上。膝盖显然是隐喻。

上部与下部,余华写的都是变化的残酷。上半部里,今天宋凡平还是灯光球场上众人瞩目的扣篮球星、高举着最大一面红旗红光满面的旗手,明天就被戴上高帽,打成鲜血淋淋。那个长头发的孙伟,今天还耀武扬威,因为其父是宋凡平的看守,明天父亲资本家的身份被发现,他就因卫护长发而被割断了动脉,他母亲成了赤身裸体的疯子,父亲的精神彻底崩溃,就将铁钉钉进自己的头颅自杀。这是“文革”。

对我而言,上部中最难卒读的,就是宋凡平逃出仓库,在棍棒下一次次挣扎着也要上车,最后“身体像漏了似的到处喷出鲜血”的情节。初读与重读,我都是有意避开这残酷,读完下部,再返回来忍受这赤裸裸的血腥。上部写宋凡平的死与李兰的死,目的都是铺垫宋钢。下部里,宋钢跟着骗子周游去走江湖,甚至做假胸手术屈辱地推销“丰乳霜”,也是为了让妻子“无忧无虑生活一辈子”的承诺。而李兰的死,是为了让宋钢答应,“不管李光头做了什么坏事,你都要照顾他”,是为了让宋钢承诺:“剩一碗饭,我会让李光头吃;剩一件衣服,我会让李光头穿。”在这样的铺垫下,下部,写翻天覆地变化下的李光头、宋钢与林红——当李光头变成超级巨富,宋钢下岗后变成一无所有,唯一的“财富”,就只剩下林红可以转让了。我听很多年轻读者认为,下半部与上半部风格不符,或认为下半部不如上半部。其实,上半部,有了宋凡平才有宋钢,有了宋钢才有相濡以沫的兄弟。下半部,则是锋利地切割兄弟的内涵——林红是两兄弟的结蒂,宋钢遗书中用李光头所说的“哪怕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其卧轨,实际就构成比他父亲之死更深刻的悲剧效益。

下部李光头、宋钢与林红的关系,余华是以坚硬的逻辑来体现他的锋利的:一开始,当李光头以他的组织能力成为福利厂厂长后,认定林红非他莫属,想尽种种办法,越追求就越把林红推向宋钢。此时,李光头蛮横地说,“林红是我的”,以兄弟要挟,宋钢就做到了不惜伤害林红。而宋钢因伤害了林红要自杀,李光头一句“兄弟也一样宰了”,却觉悟了他,使他真的走向林红,兄弟龃龉了。但李光头落难,宋钢以林红每天给的零花钱救济他,两人在垃圾堆前一起吃饭,做到了“剩一碗饭,也会让李光头吃”,温馨感人。李光头也非混蛋,他发达了,让宋钢做他的副总裁,给林红一笔钱,保他们衣食无忧。其实,如果宋钢做了副总裁,或者林红告诉了宋钢李光头救济的真相,后面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但宋钢“我没有这个能力”的自卑与李光头“不能让宋钢知道”的嘱咐,也都合情合理。于是,宋钢为了让林红过上好日子,就只能跟上周游,这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的必然。宋钢一去不返,李光头买来奔驰宝马,让林红揭幕,这个关键的转折点,余华注意了写林红的忧郁、苦笑、不知所措,到最后关头,她还哀求地叫起宋钢的名字。但李光头给了她从未有过的快感,苏醒了她的性愉悦后,伦理问题就变成锋利的逻辑——李光头给了宋钢从未给她的东西,给了她两性关系的本质,这时候,历尽艰辛只挣回3万元回乡的宋钢,就必须选择死亡了。

我理解,从情节因果看,这部小说的上部是下部的铺垫;从社会面貌看,下部又与上部,形成了两个时代的对照。上部的凄惨故事是“文革”对人性的践踏,是一场政治运动调动激发了斗争中的兽性。下部呢?表面看不再有斗争与血腥了,只不过社会形态颠倒了——令李兰担忧的李光头靠做垃圾生意就能成为巨富,成了巨富就成为全镇的权力意志。相对应,踏实本分的宋钢就成为丧失了尊严的弱者,不用政治运动,金钱所构成的权力,从更深刻的内心,构成了残酷的杀人效果。绝非“伦理颠覆”这一简单的论断,就可论说李光头、宋钢、林红这三角关系,转了一圈而颠倒的悲剧。

我理解余华这部长篇是以黑色幽默的手法,表达了“新批判现实主义”。这个“新”就体现在通过其表达手段,锋利地揭示这两个时代关系的深度。传统的“批判现实主义”揭示的只是现实本身。余华后来发表了他创作这部小说时的几则日记,其中一则写到他对上下部两个时代社会形态的看法。他说,“文革”是一个极端,今天是另一个极端,是“文革”的极端压抑反弹出了今天的极端放荡;压抑与放荡,从两个极端,都开放出黑色的恶之花。那么,余华站在什么立场呢?他说,他希望这部小说能使人人意识到,我们需要自救。(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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