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棠遗爱公德碑考
2017-08-23梁艳
黑龙江史志 2017年6期
梁 艳
甘棠遗爱公德碑考
梁 艳
1.甘棠遗爱功德碑的由来
1997年11月,虎林市独木河村农民于英俊到文管所反映,他秋天上山采蘑菇时,发现独木河附近的大山坡上,躺着一处大石碑,石碑上还刻着字。
此后,虎林市文物管理所多次去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石碑躺卧地点,位于独木河村西北大庙岭山腰窖体处,距独木河村20公里。大庙岭属于完达山脉系,现归东方红林业局独木河林场管辖。
经查看:此石碑为花岗岩石质,分别由碑头,碑身、碑座三块完整花岗岩组成,碑座花岗岩石中间有一道2CM裂口,这可能是造成石碑倒卧的主要原因。整个石碑高400CM,宽92CM,厚 32CM。
碑头为阳刻,凸有双龙戏珠的图案。碑身正面中间竖向阴刻着“甘棠遗爱”四个楷书大字。其右上方竖向阴刻着“第一区独木河全体公民仝立中华民国辰仲夏”,其下面并立竖向阴刻着“赵鼎千文石景泰刻”。
碑身背面阴刻着竖向碑文。因年代久远,加之碑身背面整个躺贴地面多年,所以石材遭遇腐蚀严重,多数字体已发黑模糊,隐约不清,需仔细辨认方明其义为:赵知事屡次赴独木河,特查禁种大烟……令民开荒垦田……
根据笔者考证:该石碑立于1928年(民国17年)6月中旬(农历5月中旬),是当时虎林县第一区独木河一带全体居民捐资,为颂扬当时虎林县知事(县长)赵光印所立。
赵光印字绶若,1875年生,辽宁省海城县人,曾任湖南省督军署咨议兼全省军法处办事员,方正县税捐局长。1920年10月29日被吉林省公署委任为虎林县知事兼税捐局长,1926年11月27日被调任桦川县知事,临走时,虎林老百姓为其送了“万民伞”(对有功德官吏的一种表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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