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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三名“占中”黑手被判入狱

2017-08-18凌德

环球时报 2017-08-18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本报记者 吴志伟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香港的一起司法判决再次印证了这个道理。17日,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裁定,分别判处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三人6至8个月不等的监禁。2014年9月,三人非法冲击政府总部广场,揭开79天非法“占中”的序幕,严重破坏了香港法治。三人曾于去年被裁定有罪,但仅被判处“社会服务令”及监禁缓刑,香港律政司认为刑罚过轻,向高等法院提出复核。如今正义终于得到伸张。一些不满判决结果的香港反对派及部分西方媒体和政客借机炒作“政治打压”,但他们越胡搅蛮缠越让人看清他们的险恶用心。谁都清楚,香港是司法独立的法治社会。于己有利时就称赞司法独立,于己不利时就声称是“政治打压”,明显的双重标准近乎荒诞。正如上诉庭法官昨日在判词中所说,香港社会近年弥漫一股歪风,有人鼓励他人犯法,拒绝承认违法行为有错,本案正是这股歪风的极佳例子。

三人被即时收监

17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宣读判决,裁定黄之锋入狱6个月,罗冠聪入狱8个月,周永康入狱7个月。判词表示,原审法官犯了原则性错误,判刑亦明显过轻,案件犯罪情节明显严重,涉及大规模暴力和严重非法集结。三人所作所为,并非一时兴起的突发行动,可合理预期必然有很大风险,会与保安及警方冲突,必然有暴力情况,而他们所谓的“和平理性及非暴力”,在当时环境站不住脚。

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在判词中表示,香港社会近年弥漫一股歪风,有人包括有识之士,鼓吹“违法达义”的口号,鼓励他人犯法,不但拒绝承认违法行为有错,更视之为光荣和自豪,不幸对部分年轻人造成影响,本案正是这股歪风的极佳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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