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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太早结婚

2017-08-17

台港文学选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女佣姑姑

我中学毕业前在校刊上填这份“爱憎表”的时候,还没写“我的天才梦”,在学校里成绩并不好,也没人视为天才。不过因为小时候我母亲鼓励我画图投稿,虽然总是石沉大海,未经采用,仍有点自命不凡,仿佛不是神童也沾着点边。

还没经她赏识前,她初次出国期间,我就已经天天“画小人”,门房里有整本的红条格账簿,整大卷的竹纸供我涂抹。主人长年不在家,门房清闲无事,也不介意孩子们来玩。女佣避嫌,就从来不踏进这间小房间,只站在門口。这是男性的世界,敝旧的白木桌上,烟卷烧焦的烙痕斑斑。全宅只有此地有笔墨,我更小的时候刚到北方,不惯冬天烤火,烤多了上火流鼻血,就跑到门房去用墨笔描鼻孔止血,永远记得那带着轻微的墨臭的冰凉的笔触。

这间阴暗的小房间日夜点着灯,但是我大都是黄昏方至,在灯下画小女侠月红与她的弟弟杏红,他剃光了头只留一圈短发,“百子图”里的“马子盖”,西方僧侣式的发型。他们的村庄只有儿童,议事厅上飘扬着一面三角旗,上面写着“快乐村”。

他们似乎是一个武士的部落,常奉君命出发征蛮。上午我跟我弟弟在卧室里玩,把椅子放倒——拼成当时的方型小汽车,乘汽车上前线——吉普车的先声。

我母亲和姑姑寄回来的玩具中有一大盒战争剧舞台——硬纸板布景,许多小铁兵士穿着拿破仑时代鲜艳的军装。想必是给我弟弟的。他跟我一样毫无兴趣。我的战争游戏来自门房里看见的《隋唐演义》、《七侠五义》。寄给我们的玩具中有一只蓝白相间的虎纹绒毛面硬球,有现代的沙滩球那么大,但是沉甸甸的不能抛也不能踢,毫无用处,却很可爱,也许她们也就是觉得可爱而买的。我叫它“老虎蛋”,征途埋锅造饭,就把老虎蛋埋在地里烧熟了吃。到了边疆上,我们叉腰站在山冈上咭哩呱啦操蛮语骂阵,然后呐喊着冲下去一阵混战,斩获许多首级,班师还朝领奖。

我外婆家总管的儿子柏崇文小时候在书房伴读,跟着我母亲陪嫁过来,他识字,可以做个廉价书记。她走了,他本来要出去找事,她要求他再多等几年,帮着照看,他也只好答应了。他娶了亲,新婚妻子也就在我们家帮忙。家里小孩称“毛姐”“毛哥”,他的新娘子我们就叫她“毛娘”。毛娘十分俏丽,身材适中,一张红扑扑的小鹅蛋脸,梳髻打着稀稀几根刘海,过不惯北方寒冷,永远两只手抄在黯淡的柳条布短褐下。她是南京人,就是她告诉我张人骏坐箩筐缒出南京围城的事。

我玩战争游戏隔墙有耳,毛娘有一次悄声向我学舌,笑着叫“月姐,杏弟”,我非常难为情。月红杏红行军也常遇见老虎。我弟弟有一次扮老虎负伤奔逃,忽道:“我不玩了。”我只好说:“好了,我做老虎。”

“我不要玩这个。”

“那你要玩什么呢?”

他不作声。

从此休兵,被毛娘识破以后本来也就不大好意思打了。

后院中心有一个警亭,是预备给守卫度过北方的寒夜的,因此是一间水泥小屋,窗下搭着一张床铺,两头抵着墙,还是不够长,连瘦小的崇文都只能蜷卧。我从来没想到为什么让他住在这里,但当然是因为独门独户,避免了习俗相沿的忌讳——同一屋顶下不能有别人家的夫妇同房,晦气的。毛娘与别的女佣却同住在楼上,但是晚上可以到后院去。男佣合住的一间房在门房对过,都是与正屋分开的小方盒子,距警亭也不过几丈远,却从来没有人窥探听房。不然女佣嘁嘁喳喳耳语,我多少会听到一些。只见每天早上毛娘端一盆热水放在脸盆架上,给崇文在院子里洗脸,水里总渥着一只鸡蛋,他在洋磁盆边上磕破了一饮而尽,方才洗脸。

“生鸡蛋补的。”女佣们说,带着诡秘的笑容。

我觉得话里有话,也没往他们俩是夫妻上面想,只顾揣摩生鸡蛋是个什么滋味,可好吃。我非常喜欢那间玩偶家庭似的小屋,总是赖在崇文的床铺上看他的《三国演义》,看不大懂,幸而他爱讲三国,草船借箭,三气周瑜,说得有声有色,别人也都聚拢来听。

我母亲临走交代女佣每天要带我们去公园。起初我弟弟有软脚病,常常摔跤,带他的女佣张干便用一条丈尺长的大红线呢阔带子给他当胸兜住,两端握在她手里,像放狗一样跟在他后面。她五十多岁的人,又是一双小脚,走得慢,到了法国公园广阔的草坪上,他全身向前倾仆,拼命往前挣,一只锁条上的狗,痛苦地扭曲得脸都变了形。一两年后他好了,不跌跤了,用不着拴带子,我在草地上狂奔他也跟着跑,她便追着锐叫:“毛哥啊!不要跌得一塌平阳啊!”震耳的女高音在广大的空间内飘得远远的,我在奔跑中仿佛遥闻不知何家宅院的鹦鹉突如其来的一声“呱”大叫。

每天中午,我帮着把拼成汽车型放翻的椅子又竖立起来,用作饭桌。开上饭来,两个女佣在旁代夹菜。也许因为只有吃饭的时候特别接近,张干总拣这时候一扫积郁。她要强,总气不愤我们家对男孩不另眼看待。我母亲没走之前有一次向她说:“现在不兴这些了,男女都是一样。”她红着脸带着不信任的眼色笑应了一声“哦?”我那时候至多四岁,但是那两句极短的对白与她的神情记得十分清楚。

“你这脾气只好住独家村,”她总是说我,“将来弟弟大了娶了少奶奶,不要你上门。”

“是我的家,又不是他一个人的家。”

“筷子捏得高嫁得远,捏得低嫁得近。”

“我才不!我姓张,我是张家人。”

“你不姓张,你姓碰,弟弟才姓张。”又道,“你不姓张,你姓碰,碰到哪家是哪家。”我当时装听不见,此后却留神把手指挪低到筷子上最低的地方,虽然不得劲,筷子有点不听使唤。

张干便道:“筷子捏得低嫁得远,捏得高嫁得近。”

“咦,你不是说捏得高嫁得远?”

“小姐家好意思的?开口就是‘嫁不嫁。”

带我的何干在旁边听着,只微笑,从不接口。她虽是三代老臣,但是张干是现今主妇的陪嫁,又带的是男孩。女主人不在家,交给何干管家,她遇事总跟张干商量。我七岁那年请了老师来家教读,《纲鉴易知录》开首一段就是周武王死后,儿子成王年幼,国事由周公召公合管,称为“周召共和”。我若有所悟地想道:“周召共和就是像何干张干。”

毛娘常说:“张奶奶好,有家业的。”轻声一语带过,略眨一下眼睛,别过脸去,不多说了,这种话说多了显得势利。随又道:“乡下有田有地,其实用不着出来帮人家的。”

粗做的席干听了,笑叹道:“其实真是!——自己家里过还不在家享福?不像我们是叫没办法。”

毛娘跟张干同乡,知道底细。似乎张干是跟儿子媳妇不对,赌气出来的。江南鱼米之乡,妇女不必下田耕种,所以上一代都缠足。其他的女佣来自皖北苦地方,就都是大脚。

“我们那儿女人不下田的。”张干说过不止一次,带着三分傲气。

她身材较高,看得出中年以后胖了些,面貌依旧秀丽白净。她识字,在大门口担子上买了一本劝善的歌词石印小书,念给别的女佣听。内中有两句“今朝脱了鞋和袜,怎晓明天穿不穿?”年纪大些的听了都感动得几乎落泪,重复念诵,仿佛从来没想到死亡。在她们这也就是宗教兼哲学了。

张干拿了工资不用寄钱回家,因此只有她有这闲钱,这一天又在水果担子上买了一只柿子。我母亲在我们吃上虽管得紧,只有水果尽吃,毫无限制,但是女佣们说柿子性凉,所以我从来没见过这样东西,觉得红艳可爱,尤其是衬着苍黑的硬托子苇子,娇滴滴越显红嫩。

“还没熟,要搁这些时。”张干说,随手把它放在我们房间里梳妆台抽屉里。我们小孩不梳妆,抽屉全空着。她们女佣房间里没什么家具,就光是“铺板”——长板凳搭的板床与各人自己的箱笼。

我们这起坐间里也只疏疏落落几件家具,充满了浮尘的阳光晒进来,照在半旧黄色橡木妆台一角的蟠桃磁盒上。

过两天我乘没人开抽屉看看那只柿子,看不出有什么变化。此后每隔几天我总偷看一下。是不是更红了?在阴暗的小抽屉里也无法确定。我根本没想到可以拿出来看看。碰都不能碰。

一个月了。大概要搁多久才熟,我一点数都没有。

“张干,你的柿子还没熟?”我想问。

那好,更有得说了:“小姐家这样馋,看中了我的柿子?”

终于有一天张干抽出抽屉一看,还是那柿子,不过红得更深浓了,但是一捏就破,里面烂成了一包水。

她憎恶地别过脸去,轻声“吭”了一声,喃喃地说了声“忘了。”拈起来大方地拿出去丢在垃圾桶里。我在旁边看着非常惆怅,简直痛心。多年后一直记得,觉得那只柿子是禁果,我当时若有所失,一种预感青春虚度的恐惧。

“到上海去喽!到上海去喽!”毛娘走来走去都唱诵着。“婶婶姑姑要回来喽!”她有一两次说,但是不大提这话,仿佛怕事情又有变化,孩子们会失望哭闹。

我们是到上海去接她们。为什么要搬到上海去住,我不清楚,但是当然很高兴。

“张干要走喽!”这两天毛娘又在唱念着,“张干要走喽!”

似乎张干本来预备跟我们到上海之后就辞工回南京,但是忽然这一个月半个月的工夫都等不及,宁可远道自费返乡。

她动身这天,毛娘又走来半警告半提醒地告诉我们:

“张干要走了!”

我弟弟只当没听见。我却大哭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变迁。这一段日子完了,当然依恋。我母亲走的时候我不知,而且本来一直不大在跟前,不觉得有什么不同。

“看这毛哥一点眼泪都没有,”毛娘不平地说,“毛姐倒哭了。”

我弟弟不作声。张干忙出忙进料理行李,也不理会。总是卫护他,却羞辱他。

我一面哭,也隐隐地觉得她会认为这是我对她的报复,给她难堪,证明她走得对。

男佣替她叫了一部人力车,上楼来替她搬行李。她临走向我们正式道别:

“毛姐,我走了。你要照应弟弟,他比你小。毛哥,我走了,你自己当心,要听何干的话。”

何干也没接口,并没叫她放心。我想她也觉得张干像在向我们托孤,心里有点难受,也不好说什么。

这一段日子完了。雾蒙蒙的阳光黄黄地照进窗来,北方冬天长,火炉上总坐着一罐麦芽糖,褐色小瓦罐里插着一双筷子。糖溶化了时候女佣拔出筷子,麦芽糖的金蛇一扭一扭长长地挂,我仰着头张着嘴接着。她们病了,就用這小瓦罐“拔火罐”,点燃一小团报纸扔进罐里,倒扣在有雀斑的肥厚的肩背上。

这里老年人不老,成年人永远年轻,小孩除了每年长高一寸半寸,也不长大。没有死亡,没有婚姻,没有生育。女人大肚子是街上偶然看见的笑话。多年后我姑姑有一次向我说起“从前婶婶大肚子怀着你的时候,”听着很刺耳,觉得太对不起我母亲,害她搞成这样。这魔幻的冬阳照进天窗下的一个低温的暖室,它也许成为我毕生的基调。十三四岁在上海我和我弟弟去看电影,散场出来,那天是仅有的一次我建议去吃点东西。北平公园附近新开了一家露天咖啡馆叫惠尔康,英文“欢迎”的音译。花园里树荫下摆满了白桌布小圆桌。我点了一客冰淇淋,他点了啤酒,我诧异地笑了。他显然急于长大,我并不。也许原因之一是我这时候已经是有责任在身的人,因为立志学琴,需要长期锻炼,想必也畏惧考验,所以依恋有保护性的茧壳。

我母亲与姑姑刚回国那两年,对于我她们是童话里的“仙子教母”,给小孩带来幸福的命运作为礼物,但是行踪飘忽,随时要走的。八九岁的小女孩往往是好演员,因为还没养成自觉性而拘束起来。我姑姑弹钢琴我总站在旁边,仿佛听得出神,弹多久站多久。如此志诚,她们当然上了当。

她们也曾经一再地试我,先放一张交响乐的唱片,然后我姑姑找了半天找不到一张合适的——我现在才想起来,大概因为轻性音乐很少没歌唱的。终于她们俩交换了一个眼色,我母亲示意“好了,就这个。”

下一张唱片叮叮咚咚没什么曲调,节奏明显是很单薄的舞乐(可能是Ragtime或是早期爵士乐)。

“你喜欢哪一个?”

“头一个。”

她们没说什么,但是显然我答对了。带我去听音乐会,我母亲先告诉我不能说话,不能动,不然不带我去。

我听她说过外国人有红头发的。

“是真红?”我问。

“真红。”

“像大红绒线那么红?”

她不答。

上海市立交响乐团连奏了一两个钟头乐,我坐着一动都不动,臂弯搁在扶手上都酸了。休息半小时期间,有人出去走动,喝点东西,我们没离开座位。我在昏黄的大音乐厅内回顾搜索有没有红头发的人,始终没看见。

她终于要我选择音乐或是绘画作终身职业。我起初不能决定。我姑姑也说:“学这些都要从小学起,像我们都太晚了。”

她很欣赏我的画,只指出一点:“脚底下不要画一道线。”

我画的人物总踩着一条棕色粗线,代表地板或是土地。

生物学有一说是一个人的成长重演进化史,从蝌蚪似的胎儿发展到鱼、猿猴、人类。儿童还在野蛮人的阶段。的确我当时还有蛮族的逻辑,认为非画这道线不可,“不然叫他站在什么地方?”也说是巫师的“同情魔术”(sympathetic magic)的起源,例如洒水消毒祛病,战斗舞蹈驱魔等等。

“叫你不要画这道线——”我母亲只有这一次生气了。她带回来许多精装画册,午餐后摊在饭桌上,我可以小心地翻看。我喜欢印象派,不喜欢毕卡索的立体派。

“哦,人家早已又改变作风多少次了。”她说。

我比较喜欢马悌斯。她却又用略一挥手屏退的口吻说:“哦,人家早又变了多少次了。”

我有点起反感,觉得他们只贵在标新立异。印象派本来也是创新,画的人一多就不稀奇了。但是后来我见到非洲雕刻与日本版画,看到毕卡索与马悌斯的灵感的泉源,也非常喜欢。那是由世世代代的先人手泽滋润出来的,不像近代大师模仿改造的生硬。

似乎还是音乐有一定不移的标准,至少就我所知——也就只限古典音乐的演奏。

我决定学音乐。

“钢琴还是提琴?”我母亲不经意似地轻声说了句,立即又更声音一低:“还是钢琴。”我的印象是她觉得提琴独奏手太像舞台表演,需要风标美貌。

她想培植我成为一个傅聪,不过她不能像傅雷一样寸步不离在旁督促,就靠反覆叮咛。有一天我姑姑坐在客厅里修指甲,夹着英文向我弟弟说:“这漂亮的年轻人过来,我有话跟你商量。”他走近前来,她揽他靠在沙发椅扶手上。“你的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我今天晚上要出去。”见他不语,又道:”借我一天,明天就还你,不少你一根。”他始终不答。

他十岁整生日她送了他一条领带,一套人字呢西装,不过是当时流行的短袴。我母亲买了支玩具猎枪给他,完全逼真。我画了他的画像送他,穿着这套西装,一手握着猎枪站在树林中。隔两天我在一间闲房里桌上发现这张画,被铅笔画了一道粗杠子,斜斜地横贯画面,力透纸背。我不禁心悸,怔了一会,想团皱了扔掉,终于还是拿了去收在我贮画的一只画夹子里。这从来没跟他提起。

现在我画的成年人全都像我母亲,尖脸,铅笔画的绝细的八字眉,大眼睛像地平線小半个朝阳,放射出睫毛的光芒。

“婶婶姑姑你喜欢哪一个? ”我姑姑问我,立即又加上一句:“不能说都喜欢。总有比较更喜欢的一个。”

她们总是考我。

终于无可奈何地说:“我去想想看。”

“好,你去想想吧。”

我四岁起就常听见说:“婶婶姑姑出洋去喽!”永远是毛娘或是我母亲的陪嫁丫头翠铃,—个少妇一个少女,感情洋溢地吟唱着。年纪大些的女佣几乎从来不提起。出洋是壮举而又是丑闻,不能告诉小孩的秘密。越是故作神秘,我越是不感兴趣,不屑问。问也是白问。反正我相信是壮举不是丑闻。永远婶婶姑姑并提,成为一个单元,在我脑子里分不开,一幅古画上的美人与她的挽双髻的“小鬟”。

“你说你更喜欢哪一个? ”我姑姑逼问,我母亲在旁边没开口。

“不知道。我去想想看。”我无可奈何地说。

“好,你去想吧。”

我背过脸去竭力思索。我知道我是婶婶的女儿,关系较深。如果使她生气,她大概不会从此不理我。

“想好了没有? ”我姑姑隔了半晌又问。

“喜欢姑姑。”

我母亲显然不高兴。我姑姑面无表情,也不见得高兴。我答错了,但是无论如何,我觉得另一个答案也不妥。我己经费尽心力,就也只好随它去了。

亲戚中就数李家大表伯母来得最勤,—日忽笑道:“小煐忠厚。”

我母亲笑道:“听见没有?‘忠厚乃无用之别名。”

她还不知道我有多么无用。直到后来我逃到她处在狭小的空间内,她教我烧开水补袜子, 穷留学生必有的准备,方诧异道:“怎么这么笨?连你叔叔都没这样。”说着声音一低。

她忘了我外婆。我更没想起。她死得早,几乎从来没人提起我的外祖母,所以总是忘了有她这个人。我母亲口中的“妈妈”与“你外婆”是从小带她的嫡母。她照规矩称生母为“二姨”。

毛娘是他们家总管的媳妇,虽然嫁过去已经不在他们家了,比较知道他们家的事。

“二姨太……”毛娘有一次说起,只一笑,用手指笃笃轻叩了一下头脑。

我外婆大概不是有精神病,从前的人买妾检查得很严格,不比娶妻相亲至多遥遥一瞥,有些小姐根本“不给相”。她又是他们自己家乡的村女,知道底细的,无法蒙混过去。她又不过中人之姿,不会是贪图美貌娶个白痴回来。荡妇妖姬有时候“承恩不在貌”,乡下大姑娘却不会有别的本领使人着迷到这地步。

照片上的我外公方面大耳,眉目间有倨傲的神气,只是长得有点杠头杠脑的不得人心。

我母亲有一次饭后讲起从前的事,笑道:“他立志要每一省娶一个。”因为有点避讳,只说“他”,我先不知道是说我外公。可以算是对我姑姑说的,虽然她大概听见她讲过。

我听了,才知道是我外公。

“那时候是十八行省,一省娶一个,也已经比十二金钗多了一半。换了现在二十二省,那好!”

“他是死在贵州——?”我姑姑轻声说。她总是说“我这些事听得多了!”向不留心。

“贵州。瘴气呃!家里不让他去的,那么远,千里迢迢,就去做个县丞——他非要去哩!想着给他历练历练也好。”家里想实在拿他没办法,像现在的父母送顽劣的儿子进军校,希望他磨练成个男子汉。才二十四岁。“报信报到家里,大姨太二姨太正坐在高椅子上拿着绷子绣花。二姨太怀着肚子,连人连椅子往后一倒,昏了过去。”

她显然是爱他的。他死后她也没活几年。他要娶十八个不同省籍的女人,家里给娶的太太也是同乡,大概不算。壮志未成身先死,仅有的一两个倒都是湖南人。第二个湖南人想必是破格看中的。她一定也有知己之感,“多谢西川贵公子,肯持‘红烛赏残花”,不过不是残花是傻瓜。无疑地,即在村姑中她也是最笨的。

大姨太是“堂子里人”,我赶得上看见的祖母辈唯一的一个,我称好婆。她一口湖南话,想必来自长沙妓院。我八九岁到舅舅家去,表姐们带我到三层楼上去见好婆。她独住一个楼面,吸鸦片,在年轻的时候照片上身材适中,老了只瘦小了,依旧腰背笔挺,一套石青摹本缎袄袴,紧身长袄下露出一小截笔管似的袴脚,细致的脸蛋上影沉沉垂着厚重的眼睑,不大看人,也不像别的老太太喜欢小孩,但总是尽量招待,烟铺上爬起来从红木妆台上大玻璃罐里抓一把陈皮梅给我们,动作俐落。表姐们替好婆搥腿,我搥得手酸也不歇,总希望她说我比表姐们好。她如果说过,也是淡淡的一句半句,出于中国妇女例有的礼貌,夸赞别人家的孩子。

常常就剩我一个人在搥腿,她侧卧着烧烟。沉默中幽暗的大房间里没什么可看的,就那两只绿惨惨的大玻璃罐,比烟纸店的糖果罐高大,久看像走近细雨黄昏的花园,踩着湿草走很远的路,不十分愉快的梦境。

“定柱倒是——”我母亲讲起来,不说“你舅舅”而叫姓名,也算是对我姑姑说的。“妈妈临死的时候要他答应对大姨好,他倒是——”

固然是大妇贤惠,总也是大姨太会做人,处得好。她从来不下楼,见了面称“少爷少奶奶,”适如其度地淡淡而有分寸。她似乎是那种为男子生存的女人。房下有这妖姬,二姨太的日子不是好过的,上面又有正室与婆婆。四周都是虎视眈眈的搬嘴讨好的婢仆。他们的老太爷以军功封了男爵,虽说当时“公侯满街走,伯爵多如狗”(见《孽海花》),因为长期内战,太平天国后民穷财尽,酬庸别无他法。她一个乡下人乍到大户人家,越是怕出丑越会出乱子,自然更给当作疯傻。

遗传往往跳掉一代。沾着点机器的事我就是乡下人。又毫无方向感,比乡下人还不如。智力测验上有“空间”一项,我肯定不会及格。买了吸尘器,坐在地毯上看着仿单上的指示与图样,像拼图游戏拼一整天。在飞机上系座位带每次都要空中小姐代系,坐出差汽车就只好自己来,发现司机在前座位的小镜子里窥视,不知道我把他的车怎样了,我才住手,好在车祸率不高。

“是我外婆。”我快到中年才想起来,遇到奇笨的时候就告诉自己,免得太自怨自艾。

小学毕业那年演英文话剧,我扮医生,戴呢帽戴眼镜,提着一只医生的黑皮包出诊,皮包里有一瓶水,一只汤匙。在台上开皮包,不知怎么机括扳不动,挣扎了半天,只好仿照京剧的象征性动作,假装开了皮包取出药瓶汤匙,喂病人吃药。台下一阵轻微的笑声。

在中学做化学实验,不会擦火柴,无法点燃本森炉——小酒精炉?不确定是否酒精。

小时候奶妈在北上的火车上煮牛奶打翻了,脸上身上都烧伤得很厉害。家里女佣兔死狐悲,从此就怕失火,一见我拿起火柴盒便笑叫“我来我来”接了过去。但是无论有什么借口,十五六岁不会擦火柴总迹近低能,擦来擦去点不着,美国女老师巡行到座前,我总是故作忙碌状,勉强遮掩过去,下了课借同班生的实验记录来抄。幸而她知道传抄的人多,只要笔试还过得去,也就网开一面。

七八岁的时候在天津听毛娘讲故事,她一肚子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呆女婿的笑话。这一天她说:“有一个人掮着把竹竿进城门,竹竿太长了进不去。城头上一个人说:‘好了好了,你递给我,不就进去了吗?”

我点头微笑领会,真是聪明的办法。

她倒不好意思起來,悄声笑道:“把竹竿横过来,不就扛进城门了?”

我呆了一呆,方才恍然。

其实这也就是最原始的物理。三岁看八十,读到中学毕业班,果然物理不及格。那时候同学问大家都问毕业了干什么,没升学计划的就是要嫁人了。一九三〇年间女职员的出路还很有限。我急于表白,说出我有希望到英国进大学,也只告诉了我班一称得上朋友的两个室友,同房间多年的。就此传了出去。学校当局为了造就人才,一门功课不及格毕不了业,失去留学的机会,太可惜了,破格着教物理的古柏小姐替我补习,单独授课,补了一暑假再补考,还是不及格!不是不用功,像铁锤在脑壳上钉钉,钉不进去,使我想起京剧《双钉记》。

教地理的闵老师写过一篇东西关于我,说我在校刊上发表了一首打油诗嘲弄一位国文老师:“鹅黄眼镜翠蓝袍,一步摆来一步摇……”因而差点毕不了业。那是在年刊《凤藻》外新出的一个小册子期刊《国光》,九·一八后响应抗日的刊物,文艺为副。校方本来反对,怕牵涉时事有碍,一向不重视中文部,我是物理不及格,差点毕不了,最后教务会议上提出讨论,看在留学不易份上,还是让我毕业。

女孩学理化不成,还有可说,就连教会学校最注重的英文,用作课本的小说我没一本看完的,故事情节都不知道,考试的时候蒙混过关,勉强及格。初中二年级读世界名著《佛兰德斯(今比利时荷兰)的一只狗》,开首写一个小男孩带着他的狗在炎阳下白色的尘土飞扬的大道上走,路远干渴疲倦,行行重行行,行行重行行,我看了一两页就看不下去了,觉得人生需要忍受厌烦的已经太多。所以我对辍学打工或是逃家的举动永远同情,尽管是不智的,自己受害无穷。我始终也不知道这小男孩是到什么地方去。考试前曾经找同班生讲过故事大纲,也早已忘得干干净净。

下年读《织工马南传》也如此。最近在美国电视上,老牌“今宵”夜谈节目的长期代理主持人芥·廉诺提起从前在学校里读《织工马南传》,说了声“那赛拉斯·马南”便笑了,咽住了没往下说,显然不愿开罪古典名著引起非议。我听了却真有“海外存知己”之感,觉得过往许多学童听了都会泛出一丝会心微笑。

在中学住读,星期日上午做三小时的礼拜,每两排末座坐一个教职员监视,听美国牧师的强苏白笑出声来的记小过。礼拜堂狭小的窗户像箭楼的窗洞,望出去天特别蓝,蓝得伤心,使人觉得“良辰美景奈何天”,“子兮子兮,如此良”辰“何”。乌木雕花长椅上排排坐,我强烈地感到我在做错事,虽然不知道做什么才对。能在礼拜堂外的草坪上走走也好。上街摆摊子?卖号外?做流浪儿童?这都十分渺茫,其实也就是我一度渴望过的轮回转世投胎,经历各种生活。

做礼拜中途常有女生晕倒,被挟持着半抬半扶地搀出去,大家尽力憋着不回头去看。天气并不热,不会是中暑。我很羡慕,有这种罗曼蒂克的病!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之外没听说过。高年级的课外读物大都选择《简爱》等,我一本都没看过,连林琴南译的《块肉余生述》都看不下去。

我的英文课外读物限于我姑姑的不到“三尺书架”,一部《世界最佳短篇小说集》,威尔斯的四篇非科幻中篇小说,罗素的通俗哲学书《征服快乐之道》,与几本德国Tauching版的萧伯纳自序的剧本。我姑姑喜欢这象牙色的袖珍本,是跟我父亲借的,后来兄妹闹翻了,就没还。她只说了声“这还是你叔叔的。”微笑中也许带着点苦笑的意味。她吃过他的大亏,就落下他这点东西。

“叔叔给我取了个名字叫孟媛,”我告诉我姑姑。不知道是否字或号,我有点喜欢,比我学名“允偀”女性化——我们是“允”字排行,下一个字“人”字边。

我姑姑攒眉笑道:“这名字坏极了。”

给她一说,我也觉得俗气,就没想到“孟媛”是长女,我父亲显然希望再多生几个儿女,所以再婚后迁入一座極大的老洋房。我继母极力开源节流,看报上妇女专栏上的家庭工业建议,买了两只大白鹅在荒废的网球场上养鹅,天天站在楼窗前看它们踱步。老不下蛋,有的佣人背后怀疑是否两只都是公的或母的。

女佣工资通行每月五元,粗做三元。何干因为是从前老太太的人,一直都是十元,后母当家降为五元,而且我后母说我现在住读,何干改带我弟弟,男孩比较简单,没什么事做,可以洗衣服。头发雪白还要洗被单,我放月假回来,听见隔壁装着水龙头的小房间里洗衣板在木盆中格噔格噔地响,响一下心里抽痛一下。

我跟白俄女琴师学钢琴很贵,已经学了六七年了,住读不学琴不能练琴,只好同时也在学校里学琴。教琴的老小姐脸色黄黄红红的浓抹白粉,活像一只打了霜的南瓜。她要弹琴手背平扁,白俄教师要手背圆凸,正相反。

“又鼓起来了!”她略带点半嗔半笑,一掌打在我手背上。

两姑之间难为妇,轮到我练琴的钟点,单独在那小房间里,我大都躲在钢琴背后看小说。白俄女教师向我流泪。我终于向我父亲与后母说:“我不学琴了。”

他们在烟榻上也只微笑“唔”了一声,不露出喜色来。

告诉我姑姑是我有生以来最痛苦的一件事。我母亲在法国,写信到底比较容易。

我姑姑不经意似地应了声“唔”,也只说了声“那你预备学什么呢?你已经十六岁了。”警告地。

“我想画卡通。”我胸有成竹地回答。我想可以参用国画制成长幼咸宜的成人米老鼠。那时候万氏兄弟已经有中国娃娃式的“铁扇公主”等,我梦想去做学徒学手艺,明明知道我对一切机械特别笨,活动卡通的运作复杂,而且我对国画性情不近,小时候在家里读书,有一个老师会画国画,教我只用赭色与花青。

我不能相信我的耳朵,又再问了一遍,是真只用两个颜色,又是最不起眼的颜色,顿觉天地无光,那不是半瞎了吗?

我姑姑并没追问我预备怎样从事学习,我自己心里感到彷徨。

我选定卡通不过因为(一)是画,(二)我是影迷。

以后她只有一次提起我不学琴的事,是在亲戚间听到我父亲与后母的反响:“他们当然高兴,说:‘她自己不要学了嘛!”

我背弃了她们,让她们丢脸。

有个本家侄儿从家乡来,又一个“大侄儿”,有二三十岁了,白净的同字脸戴着黑边眼镜,矮墩墩阴恻恻的,大家叫他的小名阿僖,我和我弟弟当面不直呼其名,没有称呼。他找了个事做科员,常来陪我父亲谈天,混口鸦片烟吃。据他说没吃上瘾。

“阿僖结婚了。”我放假回来,我弟弟告诉我。

“阿僖少奶奶”我只见过一面,也是北边人,还穿着喜筵上的淡橙色银花旗袍,大红软缎镶边,胖嘟嘟的有点像阿僖,不过高大些,就显得庸脂俗粉而又虎背熊腰。

又有一次我回家听我弟弟说:“阿僖对他的少奶奶坏。”

我向我后母要了十块钱去拍毕业照,照片洗出来不得不拿去给她和我父亲看。

“真难看,”我不好意思地说,“像个小鸡。”清汤挂面的头发嫌难看,剪短了更像一只小鸡的头。

她笑道:“都是这样的呀。烫了头发就好了。你要不要烫头发?”

我迟疑着笑而不答,下次见到我姑姑的时候说:“娘问我要不要烫头发。”

我姑姑笑道:“你娘想嫁掉你。”

我怔了一怔,夷然笑了笑,却从此打消了烫发的念头。都是一烫头发,做两件新衣服,就是已经有人给介绍朋友,看两场电影吃两顿饭就结婚了。

但是我开始有一个白日噩梦——恐怖的白日梦。总是看见一个亭子间似的小房间摆满了亮黄的桃花心木家具,像我后母的典型新房家具。我低着头坐在床上,与对面的衣橱近在咫尺。强烈的灯光照射下,东西太多挤得人窒息。橱上嵌的穿衣镜里赫然是阿僖少奶奶。我不去看她她也在那里,跟我促膝坐着。

“我在这里干什么?”我在心里叫喊。想跑已经太晚了,喜酒吃过,婚礼行过,喜帖发出去了,来不及了。

“她自己愿意的嘛!”我后母向人说。

显然是我自己受不了压力与罪恶感,想遁入常人的生活,而又有这点自知之明,镜子里是阿僖少奶奶而不是我漂亮的已婚表姐。阿僖的婚事是我心目中的双方都俯就的婚事。

我所知道的唯一的早婚女孩是一个同班生叶莲华。其实她大概比我们的平均年龄大两岁。她跟她妹妹叶莲芬一样高,显然都长足了,而且都烫了头发,更显得成熟。同样颀长,她妹妹更健美些,不过一口白牙有点刨牙。她较近古美人型,削肩探雁脖儿掩护着线条柔软的胸脯,细窄的鹅蛋脸与腰身,淡淡的长眉低低覆在微肿的眼泡上。上英文课,叫到她她总是一手扶着椅背怯怯站着,穿着件窄袖墨绿绒线衫,带着心虚的微笑,眼睛里卻又透出几分委曲与不耐。她们是插班进来的,姐妹俩同班,功课跟不上,国学却有根底。九·一八后她作了首中秋诗,七绝末两句老师浓圈密点,阖校传诵赞叹:

“塞外忽传三省失,江山已缺一轮圆。”

下年她忽然辍学,传出她结婚的消息,说是她家里经济情形坏,不得不把她嫁给一个当铺老板。我们才高中一年级,大家骇异震动。

我想着:“如果是叶莲芬,他们一定不敢。”她妹妹性格比较开朗。

一两年内又听说她死了。她妹妹红着眼圈不说什么。也不知是什么病,却也不是自杀。大家嗟叹中带着一些暧昧,使我联想到《红楼梦》中迎春之死,十二钗册子里咏迎春有“把公府千金当下流”句,当时印象模糊,现在看来想必是指鸡奸(只有妓女,尤其是老妓才肯的),以及更变态的酷刑。迎春就是给糟蹋死的。当时的流行刊物上最常引的一句名言是“结婚是恋爱的坟墓。”就连我那表姐结婚是经过追求与热恋,我们这些年纪小些的表姐妹们都还替她惋惜,说她白纱下面的脸庞惨白得像死了一样,仿佛她自己也觉得完了。

我成绩这样糟,只有作文有时候拿高分,但是同班生中就有叶莲华的旧诗,张如瑾还有长篇小说出版,我在校刊上登两篇东西也不算什么。进了大学之后我写《我的天才梦》,至少对于天才不过是梦想。不比此地公然宣称“最恨有天才的女孩子早婚,”分明自命为天才,再一看年刊上那张照片,似乎早婚的危险也是杞忧,难道我是指叶莲华的悲剧?至少用义愤来掩藏我的白日噩梦?

这到底还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十几岁的人没有找借口的习惯。干脆就是大言不惭。但是正值我放弃了钢琴,摧毁了自信心的时候?除非是西谚所谓“在黑暗中吹口哨”,夜行人壮自己的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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