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为什么要整治“表外业务”?
2017-08-12牛绮思
中国经济周刊 2017年30期
编辑:牛绮思
在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银行业重点领域的风险问题仍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
前不久,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下称《报告》),指出银行业的表外业务继续增长,其风险隐患值得关注。据《报告》内容,截至2016年末,银行业表外业务余额253.52万亿元,表外资产规模相当于表内总资产规模的109.16%,比上年末提高12.04个百分点。
日前,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同志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表示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著力防范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风险等重点领域风险。有计划、分步骤,深入整治乱做表外业务等市场乱象。
那么,这里提到的“表外业务”具体指什么?为何要将其纳入全面风险监管之中?
“表外业务”是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的其他业务
表外业务(Off-Balance Sheet Activities,OBS),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改变损益的业务。表外业务根据特征和法律关系,可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等。这里的“表”就是资产负债表。
在银行业发展初期,以存贷业务为主的表内业务是商业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管制的放松,国内外商业银行更全面深入地参与金融市场,逐步突破单一传统的表内业务模式,转向发展形式多样、利润也更加丰厚的表外业务。随之而来的,是表外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逐年提高,目前欧美主要国家银行的表外业务收入占比已经超过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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