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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房地产长效机制

2017-08-12陈东林

证券市场周刊 2017年27期

陈东林

长效机制的建立是房地产市场打破“调控-上涨-再调控”怪圈的关键。

2017年注定是房地产市场不平静的一年——或许,将成为房地产市场走出“调控-上涨-再调控”怪圈的元年。

回顾过往的几轮运动式的房地产调控,房地产市场在“一时收一时放”的调控之下,经历了几次过山车式的颠簸,房地产依旧“疯狂”,调控也始终没有达到期待的效果。

一系列运动式调控,破坏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运行轨道,打破了市场的供需调节机制,加大了市场供需之间的不平衡,房地产市场似乎陷入了“调控-上涨-再调控”的怪圈。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2017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提出,“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随后,在国务院新闻办7月27日举行的当前经济形势新闻发布会上,房地产泡沫被界定为“灰犀牛”风险,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高层会议接连提出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显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制度性改革已迫在眉睫。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从这个意义上看,房地产长效机制主要是为了通过“稳房价”来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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