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政策应遵循WTO原则
2017-08-12东艳
环球时报 2017-08-12
东艳
美国商务部长罗斯日前在《华尔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贸易是条双行道”,强调美国希望实施更“公平”“自由”的贸易政策。自由贸易、公平竞争,本是WTO所倡导的基本原则,但美国新贸易政策与多边贸易体系的精神有较大差异。
美方所认为的“公平”强调绝对公平,不仅要求本国生产者与其他国家处于相同的竞争环境,还要求实现同样的关税水平和开放程度。而WTO在倡导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也注重相对公平。在贸易规则设定时,WTO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程度上的差异,允许通过运用非互惠原则等方式,让发展中成员在承诺、行动及贸易政策工具的运用方面有更大灵活性。
美方所提出的新“自由”贸易,谋求通过单方面施压等方式在短期内快速降低美国所面临的贸易壁垒,力图调整现有的国际贸易秩序。而从历史上看,现有自由贸易体系的形成是通过渐进式谈判取得的。从1947年至今,多边贸易体系经历九轮多边贸易谈判。WTO支持市场开放,但认为贸易自由化需要有调整过程,允许通过渐进式自由化来逐步调整,给予发展中国家更长适应期。
中美经贸关系是最大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间的双边经贸关系,双方业已形成的经贸关系是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产业分工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结果。中美经贸关系的发展应继续遵循历史逻辑,以经济全球化为基础,以世贸组织规则和多双边协定为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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