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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思路探讨

2017-08-11江星涛

科技资讯 2017年21期

江星涛

摘 要:“十三五”期间,国家提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总量减排考核结果服从于环境质量考核结果。随着各项环保措施的深入实施,大气环境质量进步一改善的难度逐渐增大,该文从3个方面提出“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总量减排的思路。

关键词:十三五 总量减排 大气污染物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7(c)-0096-0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15%和15%,且将实现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按照国家“十三五”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要求,非全口径核算行业不再进行新增量核算。因此,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主要考虑预计在“十三五”投产的全口径核算行业重点项目的新增量,减排量主要来源火电、钢铁、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产生的减排量以及推动能源清洁化利用和移动源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

1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减排思路

1.1 深化重点行业集中治理

重点行业包括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石化、有色、焦化等。

电力行业。提速扩围,全力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推进燃煤电厂(包括共用电厂和自备电厂)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速扩围”,实施“三个一批”:一是对具备条件的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一批。二是对不具备条件的机组达标排放治理一批。三是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淘汰一批。

钢铁行业。进一步深化SO2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开展烟气脱硝示范工程。一是结构减排,按照相关产业政策,完成淘汰要求。二是SO2治理工程,未纳入淘汰计划的烧结机和球团,全部建设SO2治理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原则不低于70%。三是SO2管理减排,已安装烧结烟气脱硫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的,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现有钢铁烧结机和球团设备基本取消脱硫设施旁路。四是NOx治理工程,对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等措施; 鼓励建设烧结机烟气脱硝示范工程。

水泥行业。一是结构减排,淘汰全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以及湿法窑水泥熟料生产线。二是NOx治理工程,未安裝脱硝设施的新型干法窑必须全部实施烟气脱硝改造,原则上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 三是管理减排,对“十二五”末已安装脱硝设施,运行不稳定达不到排放要求的,加强管理等措施。

平板玻璃行业。一是结构减排,淘汰所有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有序推进普通浮法玻璃生产线中落后产能淘汰。 二是SO2治理工程,鼓励玻璃企业实施 “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未使用清洁能源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烟气脱硫,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原则上脱硫设施的综合脱硫效率不低于70%; 三是NOx治理工程,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脱硝设施改造,脱硝效率原则上不低于60%; 四是管理减排,对“十二五”末已安装脱硫设施或脱硝设施,运行不稳定达不到排放要求的,加强管理等措施。

陶瓷行业。一是结构减排,淘汰所有年产70万m2以下中低档建筑陶瓷砖、年产20万件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淘汰建筑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明焰隧道窑、隔焰隧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二是SO2治理工程,所有建筑卫生陶瓷窑炉必须安装脱硫设施,原则上脱硫效率不低于90%。使用煤气化装置,必须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三是NOx治理工程,推进建筑卫生陶瓷脱硝工程建设,原则上脱硝效率不低于50%。四是管理减排,对“十二五”末已安装脱硫设施或脱硝设施,运行不稳定达不到排放要求的,加强管理等措施。

石化行业。一是结构减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完成淘汰要求。二是SO2治理工程,石油炼制行业催化裂化装置催化剂再生烟气治理,烟气脱硫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5%以上。对不能稳定达标的硫磺回收尾气,改进尾气硫回收工艺或安装脱硫设施。三是SO2管理减排,保障硫回收工艺的持续稳定运行,提高硫磺回收率。

有色金属。一是结构减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完成淘汰要求。二是SO2治理工程,加快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提高冶炼烟气的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加强对原料制备和运输系统、工业窑炉进、出料系统以及制酸系统等富余烟气收集;加大冶炼烟气中硫的回收利用率。规范冶炼企业废气排放口设置,取消脱硫设施旁路,所有排放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禁止使用高硫石油焦,铝用炭素生产线必须配套烟气脱硫设施;使用煤气化装置,必须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焦化。一是结构减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完成淘汰要求。二是SO2治理工程,要求所有炼焦炉荒煤气需要上脱硫装置,H2S脱除效率达到95%以上。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进行改造,提高硫磺回收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是NOx治理工程,加快炼焦炉烟气脱硝技术的研发,开展脱硝示范工程建设。

1.2 推动能源清洁化利用

(1)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一是减煤工程。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 北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取消散煤使用。二是换煤工程。对于暂不具备改清洁燃料的地区,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覆盖所有乡镇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优质低硫低灰散煤、洁净型煤在民用燃煤中的使用比例达到80%以上。

(2)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大力推进煤改气工程。针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传输通道,集中利用优质资源,实施天然气替代煤炭气化工程,确保“增气减煤”统筹联动,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建设完善区域天然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天然气储气库、城市调峰站储气罐等基础工程,大规模淘汰燃煤采暖锅炉、工业锅炉和工业窑炉。

1.3 持续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全面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提高新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准,发布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加速淘汰黄标车、老旧机动车、船舶以及高排放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种车辆与设备。淘汰全国范围内黄标车。加快船舶和港口污染物减排,推进主要港口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抓紧发布实施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国Ⅵ)标准。推进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 结语

“十三五”我国依旧面临严峻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形势,进一步减排压力较大。“十三五”期间,有条件的省份根据当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运用空气质量模型等技术方法,综合考虑减排潜力和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提出减排目标;细化重点行业减排技术路线,适时推出针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政策、标准、制度和措施,努力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参考文献

[1] 孙成春,俞珊,瞿艳芝,等.北京市“十三五”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基本思路探讨[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5,3(37):48-50.

[2] 《中国实现“十二五”环境目标机制与政策》课题组编.治污减排中长期路线图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