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二次碾压身亡,谁担责?
2017-08-09
新传奇 2017年24期
女子遭二次碾压身亡,谁担责?

日前,一名女子站在斑马线上,先是被一辆出租车撞倒,之后又被另一辆车子碾压,最终身亡。期间未有路过车辆和行人采取救助措施。
律师殷俊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见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司机应当停车让路;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向交警报告。肇事的出租车司机不但没有停车避让受害人,还在撞人后继续驾车逃逸,其行为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应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受害人当时倒地在斑马线旁边,第二辆肇事车的驾驶员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也未对路面进行仔细观察,造成了二次碾压,应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本次事故中,如果没有第一次事故的驾驶员逃逸,二次辗压的驾驶员就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殷俊认为,此次事故中受害人通过人行横道横穿马路,被撞倒后因伤不能自行及时离开机动车道,在事故中无过错,不应承担事故责任。针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一方,殷俊分析,如果其存在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应负有一定的责任,双方责任的划定要由交警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殷俊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