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需系统性重构
2017-08-09法人周颖
法人 2017年8期
文 《法人》特约撰稿 周颖
财税改革需系统性重构
文 《法人》特约撰稿 周颖
无论是从减轻企业负担看,还是从完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和国家治理体系构建看,都应聚焦于涉企收费的清理和规范

财税改革是今年改革的重头戏。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是今年财税改革的攻坚要点。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税负高低以及税费关系的处理,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涉及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范围,也是政府与市场相互联系的纽带。
因此无论是税负水平高低的调整,还是对税制结构、税种设置、税收征管方式等进行调整和改革,都不是为了解一时之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要着眼于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
减税与降费并举
对我国当前税负和税费关系的调整,既要借鉴国际经验和世界各国税制发展的基本趋势,但也不能盲目跟风攀比,不顾本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考虑税制结构特点和财税制度条件,进行简单的税负水平比较和财政社会福利支出的高低比较。
当前,我国的税负和税费关系的处理,要着眼于长远和大局,看是否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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