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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租购同权留下试错时间

2017-08-09法人肖岳

法人 2017年8期

文 《法人》记者 肖岳

要给租购同权留下试错时间

文 《法人》记者 肖岳

“租购同权”的背后,牵扯到房地产市场、教育、户籍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才能使《方案》落到实处。推动租赁市场不可能一步到位,应该对此持有宽容和不断试错的态度

7月,住房租赁市场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17日,广州市政府公布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首次提出“租购同权”。与此同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出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同时选取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但并非所有观点都看好“租购同权”的未来,抢眼新政背后,亦有很多问题尚未找到答案。

租价上涨疑虑

广州市公布的《方案》中所提到的16条措施,被称为具有全面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作用,16条内容涉及入学、税收、水电及商改租等与住房租赁相关的方方面面问题。

而其中“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即保障“租购同权”更是成为了广受人们关注的话题。然而,随着被外界的不断解读,舆论在纷纷为《方案》点赞的同时,也提出了不少疑问。

“《方案》似乎意味着年轻人将告别房奴时代,但是否也会造成另一种极端情况,使得以后在当地租房的价格会因此而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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