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将实施认可中医“师承模式”
2017-08-08金金
家庭文化 2017年7期
金金
在农村偏远地区,我国至少有15万名民间中医,他们长期处在有用、有益却“非法”的状态。《执业医师法》像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制约着民间中医的发展,让民间中医不得不“无证行医”。
中医药作为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不仅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作出了卓越贡献,也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在过去三十余年的时间里,国内中医药领域实际上处于法律缺位的状态,这与中医药在整个医疗领域的发展现状是格格不入的。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将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医药法》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作用,解决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的问题;二是加强中医药传承、鼓励中医药创新,解决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以及中医药人才匮乏的问题;三是加强中药扶持保护、促进中医药协调发展,解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问题;四是加强中医药发展的投入,强化政府责任,解决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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