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地播绿 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添彩

2017-08-08

内蒙古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2017年7期
关键词:全区内蒙古面积

大地播绿 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添彩

守好精神家园、谋求宏远发展,内蒙古以生态为要,不断夯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之基,涵养新的社会气质、呈现新的时代精神、推动新的价值构建,给子孙缔造了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特殊区位 赋予特殊使命

内蒙古是我国北部边疆唯一横跨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区域的省份,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跨度1700公里,狭长的独特区位深刻影响着这一区域的生态“冷暖”。

特殊的区位赋予内蒙古特殊的使命,筑牢内蒙古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是守护我国生态安全的根本。党中央对内蒙古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已成为内蒙古人民的共同愿景和不懈追求。

内蒙古人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早在2011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指明,内蒙古生态区位独特,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边疆繁荣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强化了林业的根本地位。

2014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内蒙古考察时强调,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责任担当 持之以恒抓生态

1947年建区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都将生态建设摆在发展的首位,各级党政干部不断将生态文明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转变。自治区成立之初,全区有林地面积1.37亿亩,森林覆盖率仅为7.73%,其中人工林面积只有67.5万亩。

进入21世纪后,内蒙古林业生态建设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陆续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构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规划纲要(2013—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守住生态底线”“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这些新政策、新举措、新定位有效推动了内蒙古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发展。

自治区现有林业用地面积、森林面积居全国第一位;天然林面积、人工造林保存面积居全国第二位;活立木蓄积量居全国第五位。据2014年全区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比2009年减少625万亩和515万亩。自治区内分布有野生脊椎动物712种,野生植物2781种。有河流、湖泊、沼泽、人工湿地4大类19种湿地类型,面积9000多万亩,居全国第三位,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1.25 %。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有150处,总面积1.57亿亩,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4处,面积4898万亩。

砥砺奋进 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再谱新篇

资源保护管理开创新局面。2012年,我区率先在阿尔山地区停止商业性采伐。从2015年4月1日起,国家全面停止大兴安岭林区、岭南八局和东部五盟市102个国有林场的木材商业性采伐,年停伐木材产量151.2亿立方米,中央财政累计拨付林区停伐补贴资金25.3亿元。2012年以来,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总投入291亿元,形成了以9.8万护林员为主的森林管护体系,天保工程实现森林管护面积3.2亿亩。完成了全区林地变更调查工作,林地“一张图”全面更新。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初具规模,业务系统全面推广应用。修订了集体人工商品林、农田防护林、公益林采伐更新3个管理办法,制定了《加强灌木林平茬复壮的指导意见》。2012年—2016年,开展了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共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6.68万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7.7万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9亿元。新增4处国家级和3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国家湿地公园34处。5个盟市、旗县被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授予野生动(植)物之乡。

灾害预防管控收到新成效。对森林草原火情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监测,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完成各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637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3430万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提高到94%,测报准确率达到97%,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布设10处国家级、23处省级、12处地县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成功处置了4起禽霍乱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突发疫情。

深化改革 为发展现代林业增动力

林业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认真贯彻中央6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两个方案率先获得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批准,并于2015年末印发实施。2017年2月20日,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正式成立,成为全国首家重点国有林管理机构,我区国有林区改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二是明晰集体林产权和承包到户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共确权集体林地3.26亿亩,发放林权证面积 3.25亿亩。全区累计集体林权流转面积643.15万亩,抵押林地面积53.51万亩,林权抵押贷款10.46亿元。三是先行开展森林和湿地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编制完成3个林场2014年、2015年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在全国推开此项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支撑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一是积极推进林业法制建设。林业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2012年以来,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政府规章,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搞好执法调研、检查工作,规范行政复议,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二是强化科技支撑。针对制约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难题开展了科研攻关,取得了一批应用效果显著的科技成果。全区共确立各类林业科研项目近300项,获国家和省级以上科技奖30余项。开展了抗逆树种选育、防沙治沙、经济林良种选育和丰产栽培、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技术研究。中央财政共投入林业科技推广经费5000余万元,项目覆盖全区12个盟市、45个旗县,推广示范面积达20余万亩,推广示范效果明显。为加强重点区域绿化科技支撑工作,成立了重点区域绿化科技支撑专家团队,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技术导则”,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标准体系发展规划》。新建国家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研究站13个,累计增至16个。大力推广节水抗旱造林等先进适用技术,覆盖面积4847万亩。启动了林业信息化建设示范省一期和二期工程。加大林工站、林木种苗站和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站所建设力度,全区各级各类林业站所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三是林木种苗生产建设与管理工作取得新成就。我区育苗面积由2010年末的22万亩,发展到2014年末的71万亩,在圃苗木量由2010年末的23亿株,发展到2014年末的46亿株。共有127个育苗单位受到国家林木良种补贴政策扶持,累计培育林木良种苗木达2.6亿株。四是积极推进森林保险工作。从2013年起,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所辖的102个旗县区,以及内蒙古森工集团所辖区域森林全部开展了森林保险工作。

着眼民生 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共赢

广大农牧民通过参与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和政策性补助获得的收益,成为林业收入的主要来源。5年来,国家累计安排我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6.4亿元,涉及退耕还林农户151万户、597万人,退耕户人均获得政策性直接补助1157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资金792元。将我区国贫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00人转为生态护林员,落实中央财政管护补助资金5000万元。天保工程提供就业岗位14.28万个,工程区就业方式呈现多元化,林业职工收入增长1.5倍,工程区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林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实现了全覆盖。

积极鼓励和引导农牧民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业和森林旅游等林下经济。磴口县、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3个旗县和王爷地苁蓉生物有限公司、恩格贝沙漠生态旅游文化有限公司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组织开展了木本药材种植补贴试点项目落实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在6个盟市实施木本药材种植补贴试点项目10万亩。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共完成改造任务51123户,涉及全区316个林场,改造面积31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9.1亿元。全区新建森林公园4处,全区森林公园总数达到47处,总经营面积1168.1万亩,共接待游客1134.8万人(次),总收入3.03亿元。

山积而高,泽积而长。今天的内蒙古,把林业生态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相结合,使农牧区实现了经济结构的转变,为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生态条件,促进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边疆稳定。

展望未来,内蒙古人将以坚韧不拔的精神,以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征程中,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努力让“三北”地区放心,让祖国放心。

(自治区林业厅供稿)

猜你喜欢

全区内蒙古面积
《自由》
第十届“我是小画家”全区中小学生书画大赛获奖作品选登
怎样围面积最大
最大的面积
巧用面积法解几何题
《内蒙古气象》征稿简则
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统战部长会议
全区统战部长会议召开
这是美丽的内蒙古
可爱的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