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典型县市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协调度评价
2017-08-07张淑娟陈峰
山东国土资源 2017年8期
张淑娟,陈峰
(1.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山东 济南 250014;2.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3)

山东省典型县市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协调度评价
张淑娟1,陈峰2
(1.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山东 济南 250014;2.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013)
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从土地利用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2个方面选取指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构建协调发展评价模型,对山东省5个典型区域土地利用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发展状况进行了评价。分析结果表明:5个典型地区的土地利用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相适应,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呈现先升高再降低、持续升高、持续升高后平稳发展等变化类型;5个典型地区土地利用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性表现为某时点之前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型发展状态,之后为土地利用变化滞后型发展状态,2种状态过度时处于同步型发展状态;5个典型地区的协调发展度整体位次排序比较清晰,胶州市>莱城区>东营区>禹城市>成武县,且胶州市和东营区属于土地利用变化滞后型,禹城市和成武县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型,莱城区属于相对同步型。
土地利用;经济发展;协调度;协调发展度;山东省
0 引言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载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本的支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又直接影响着土地的利用方式,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目前,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已做了比较广泛的研究。国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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