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三大安全”水平分析
2017-08-07张嘉琪王春艳宁雄刘毅
环境影响评价 2017年4期
张嘉琪,王春艳,宁雄,刘毅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北京 100084)
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三大安全”水平分析
张嘉琪,王春艳,宁雄,刘毅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北京 100084)
粮食生产安全、流域生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合称“三大安全”,体现了区域生态、生产、生活环境的质量水平。通过设置指标体系,综合分析长江中下游城市群28个地市“三大安全”的水平,得到各地市影响综合安全水平提高的主要指标,从而提出改善区域“三大安全”的对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对比2012年,长江中下游城市群2030年流域生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水平均有所上升,粮食生产安全水平呈现先下降后上升趋势,2020年下降5.7%,2030年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7.6%,未来“三大安全”整体水平有所上升。水资源潜力、单位面积农业机械动力、湿地生态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面积占比、城镇化率、人口密度、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是制约安全水平提升的主要影响因子。
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粮食生产安全;流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
近年来,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人地关系、人水关系紧张,流域性水环境污染、城市群复合大气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累积性污染风险不断加大,自然生态特别是水生态恶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十分艰巨。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可以具体归结到粮食生产安全、流域生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以下简称“三大安全”)[1]。
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依托黄金水道建设长江经济带等一系列开发战略的实施,长江中下游城市群作为“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更加突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