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皮尔斯符号意指过程中人的独特性
2017-08-04孙彦彤王慧峰
北方文学·上旬 2017年21期
关键词:符号
孙彦彤?王慧峰
摘要:皮尔斯符号学在语言学界并非与索绪尔和乔姆斯基的语言学对立,其自身具有一定的哲学基础。皮尔斯符号无论从意指过程、符号本身还是符号有对象的关系都是三分主義。本文通过符号无限意指过程的增长和意指过程的终结体现解释者人的独特作用,间接证明了人类是使用符号进行交际的。
关键词:符号;意指过程;解释者
符号学为语言研究打开了一扇窗,皮尔斯符号学无疑成为重中之重。皮尔斯的符号理论是其实用主义哲学的一部分。他重视认识事物意义的逻辑结构也重视符号自身逻辑结构的研究。
一、符号概念
皮尔斯定义符号为:符号或者符号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向某人代表某样东西。符号代表某样东西,即它的“指称对象”。根据这一定义可以解释为:每一任意的符号必须本身是一种存在,与它所表征的对象有一定关系,这种表征必定由某一解释者或解释意识所理解,或具有一定“解释”或意义。(王铭玉,118)人对万物的认知是基于符号的。符号的本质是每一个思想都是一个符号,在这样一个命题中,可以得出每一个思想必定都涉及另一个思想,必定对另一个思想有所决定。所以总结符号的本质可以得出:符号是思想,符号不是孤立的,一个符号总是被另一个符号规定,思想是人所特有,解释物则也是人所产生的。
二、符号意指过程
某些事物具有符号功能的过程可叫做符号意指过程。传统上,这个过程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意指过程通常被认为涉及三或四个因素:一是作为符号的行为本身,二是符号所指对象,三是解释者对符号的解读影响,是由于讨论中的事物对于解释者来说是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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