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中的“父子冲突”所体现出的“个体与社会的冲突”
2017-08-04刘艺
北方文学·上旬 2017年8期
刘艺
弗兰茨·卡夫卡是奥匈帝国时期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揭示了一种荒诞的充满非理性色彩的景象。他最喜欢的作品《判决》以第三人称叙事的形式通过描述亲子间的冲突展现了现实生活中人的异化与隔阂、心灵上的凶残无情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冲突,此作品具有浓郁的自传色彩。
卡夫卡曾在书信和日记中将父亲视为“暴君”。《判决》正是卡夫卡“儿子们”系列作品中的一部,其中描述的就是“在绝对的父亲权威背景下,儿子的生活形态和作为儿子的生存体验。”[1]整个故事以“双重叙事”(“作品的意义在于这两种叙事运动的交互作用,在于这两种冲突的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相互补充”[2])的手法主要描述了两组人物关系:格奥尔格和他在俄国的朋友、格奥尔格和父亲。以简单的故事情节阐述了他们之间错动复杂的关系:年轻的商人格奥尔格思念自己在俄罗斯的朋友并给他写了封信,告知自己的近况及要订婚的消息,希望其能来参加自己的婚礼,接着他来到父亲的房间,告知父亲一切,没想到父亲的态度极不友好,开始是怀疑儿子这位朋友的存在,后来又说自己跟这位朋友有着密切的联系,甚至他是父亲安排在其身边的眼线,最后父亲指责儿子欺骗朋友、缺乏人性,判其投河之刑。
“父子冲突”的显性起因
开篇作者几乎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以第三人称的叙事方式描写格奥尔格给在俄朋友写信时的思维活动,他以关心朋友的名义将朋友的境遇与自己进行了一番比对,他,成功的年轻商人:“这两年来商行有了意想不到的发展,职工人数不得不增加一倍,营业额增加了5倍,往后的买卖无疑会更加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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