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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华兹华斯的自然观

2017-08-04秦雪燕

北方文学·上旬 2017年21期

秦雪燕

摘要:作为湖畔派诗人的领袖人物,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鲜明标杆的华兹华斯,以他清新质朴的语言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冲破了18世纪古典主义诗歌描写的范围的桎梏。本文主要从华兹华斯的诗歌中分析华兹华斯的自然观。

关键词:湖畔派;华兹华斯;自然观

“自然”在西方文学史上是一个寓意丰富且语意含混的一个词,自然可以指的是自然界,即整个的物质世界;自然可以指的是个人或者整个人类的天性;自然也可以解读为人类精神和肉体中存在的本能。华兹华斯曾说过,“好的诗歌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

一、自然是上帝的象征

华兹华斯被誉为“诗坛的风景画家”,然而,他的诗不仅体现了大自然的物质美,还体现出了某种超灵的意识(刘建军 2005)。华兹华斯通过描绘诗文描写,将某种神性的光辉,即上帝的余韵写进了风景中,他的眼睛似乎能透过风景来发现上帝的光晕。在华兹华斯的著名诗篇《丁登寺》中,诗人所描写的“灵物”就是上帝的精神融入到了风景之中,它与景物合二为一,上帝的精神使“落日的光辉、浑圆的碧海、蓝天、大气”在“宇宙万物中运行不息”。华兹华斯认为自然之中存在神性的事物,上帝存在于自然景物之中,我们对自然要有爱,要崇拜自然。

二、自然是欢乐的起源

华兹华斯认为,自然不仅仅是上帝在人间撒下的光辉,还是人们一切快乐的起源。大自然的一草一木,在华兹华斯的诗文里面都焕发着勃勃的生机,给人以精神的启迪和愉悦(崔桂英 2007: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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