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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碰撞看《宠儿》中意象的含混性

2017-08-04耿自梅

北方文学·上旬 2017年11期
关键词:小说文化

耿自梅

托妮·莫里森是当代美国文学界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其于1987年在纽约出版的《宠儿》是莫里森创作生涯中赞誉最高的作品,这部小说以黑人奴隶制废除前后为背景,时间跨越度从废除前到废除后的18年,讲述了一位宁可杀死自己的孩子也不愿让其成为奴隶的黑人母亲的血泪史。作家凭借自己的文学敏锐度,运用多种创作技巧,将真实故事加工为一个充满魔幻色彩的故事。小说使用了大量意象,包括人物、自然等,这些意象看似平凡简单,但内在却隐含深刻意义,且具有多种解读的可能,这种含混性无疑使其作品极具魅力。

一、人物意象:宠儿

人物姓名首先就蕴含多重寓意,宠儿的名字为“beloved”,这既可以称作名字,同时在英语中又有“可爱的;被爱戴的”意思,从作品中塞丝的内心话语可以看出,她不仅在追求自由,也在希冀爱与被爱的权利,因此这个名字就不仅仅是死去女儿的姓名,它所承载的也包括一个黑人女性对爱的追求。其次,宠儿的身份也充满神秘。宠儿既是人,又是鬼,一方面是有血有肉的女奴,她似乎在童年时代被奴隶贩子从非洲掳掠到美洲,后来又从奴隶主那儿逃到124号。另一方面,她的行为举止又像是塞丝的女儿死而复生。小说中的所有人物多怀疑宠儿是鬼。丹芙发现宠儿的双眼没有任何表情,保罗·D怀疑宠儿不是一个普通姑娘,“而是穿了伪装的什么东西”;塞丝更是坚信宠儿就是自己的女儿转世还魂:“宠儿,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的,看,她自愿回到我的身边,我用不着向她作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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