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文体起源研究综述
2017-08-04牛超
北方文学·上旬 2017年15期
关键词:墓志
牛超
墓志作为记叙墓主生活史、家族谱系以及道德品性的文本载体,拥有历史文物和文学作品的双重价值。其发展历史悠久并仍然活跃在现代人的生活之中,主要通过埋藏铭刻有墓主人生平的文字器物以志墓。华人德将墓志定义为:“墓志,为墓主姓名或有爵里、卒葬年月、生平事迹写刻于砖、石、木、瓷等载体而埋于圹中者。因后世的墓志多系之以铭,故又称墓志铭。”[1]
关于墓志的历史起源一直是学界较有争议的话题,赵超提出“正式的墓志,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有固定的形制。二、有惯用的文体行文格式。三、埋设在墓中,起到标志墓主身份及家世的作用。”[2]围绕上述观点,本文将综述目前较为主流的三种观点:顾春军的“东汉”说、程章灿的“晋宋”说以及孟国栋的“南北朝”说,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墓志的发展历史,将其形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先秦至西汉时期的滥觞萌芽阶段、东汉至晋宋的起源形成阶段和魏晋南北朝的完善发展阶段。
一、先秦至西汉:滥觞萌芽阶段
早在先秦时期,在一些场合和情境下人们已经有意识地在墓中标注死者的身份与地位,虽然尚未形成规模,其语境限制也较为严格,内容仅限于简单的姓名、官职的记录。但已部分发挥了墓志的功能,可以视为墓志之滥觞。其形式在不同时期主要有两种:周代的铭旌和秦代的刑徒墓志瓦文。
所谓铭旌,是一种古代丧葬仪式中的道具,一般用绛色帛制成旗幡,上有白色颜料书写的逝者姓名与官职,然后通过长竹竿支起,悬于灵柩右前方,下葬时取下铺在棺柩之上随其入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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