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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帝后卤簿仪仗文物

2017-08-04刘立勇

文物天地 2017年6期

刘立勇

在故宫博物院所藏数以百万计的品类丰富的文物中,有一类为清宫帝后卤簿仪仗旧物,是清代专用于国家郊坛祭祀、宫禁之朝会及帝后出行等重大场合时所陈设与跟随的所谓“威仪”,即俗称之“仪仗队”。其阵容庞大,场面豪华,文物类别众多,诸标识鲜明整齐,极大地显示了清代最高统治者的凛凛威严与极端皇权的高不可逾,它们是整个封建王朝高度政治化的产物。

我国统治者将出行仪仗列为国家重要典章制度由来以久,早在汉代即有“卤簿”专词,用以指称帝王之仗器。据《封氏闻见记》:“舆驾行幸,羽仪导从谓之‘卤簿,自秦汉以来始有其名。蔡邕独断载卤簿有小驾、大驾、法驾之异,而不详卤簿之义”,“甲楯有先后部伍之次,皆著之簿籍,天子出,则案次导从,故谓之卤簿耳。”[1]帝王之仪仗自出现后,历代发展,至唐宋之时达于极盛。

一、清代卤簿仪仗之分期与沿革

清代仪仗,几承明制,其发展大致经过了五个阶段。其一为太祖、太宗与顺治朝时期。天命元年(1616)太祖努尔哈赤即位沈阳,定上尊号建元行礼庆贺乐制。是年元旦,诸贝勒大臣文武群臣进表,“上焚香告天行受贺礼,以是年为天命元年。礼毕,陛御座诸贝勒群臣行庆贺礼,陈设卤簿奏乐。”[2]天命七年(1622)正月,还规定一、二等和硕贝勒大臣,诸申、汉人一、二等大臣,三等参将、游击大臣,众备御及二等游击等官关于旗、伞及鼓、喇叭、唢呐、簘等器配备之数量[3]。

清太宗天聪六年(1632),又定仪仗之制,“凡国中往来,御前旗三对,伞二柄,校尉等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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