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碗陶瓷怨
2017-08-04叶倾城
阅读与作文(初中版) 2017年7期
关键词:阳光
叶倾城
忽然在灯下,遇见我的所爱,一只碧蓝的琉璃碗。
如一泓九寨的水或者孔雀断羽,我捧起它,有光在它身体里隐约动静,细看又瞬间消隐。它是光影流动通体闪烁的诱惑,我嘻皮笑脸问售货员:“可以用来盛汤吗?
不会炸吧?”但或许冰淇淋更合宜,阳光蓬勃的下午,偎在藤椅里,我拈一把莲花银匙,琉璃碗里,一球香草冰淇淋似融非融,一本看了又看永远看不完的闲书……甚至并不贵,一百多元。
而我随即胆战心惊记起,我的家,衣服在沙发上,报纸都在地上,书被带进卫生间就忘了带出来,时常被淋浴冲个透湿……几乎乱无立足之地。琉璃碗是冰凉的盈盈一握,带它走,轻而易举,但我能给它什么样的命运?
起初,我会很隆重地将它搁在茶几上,清晨阳光来唤它起床,那一刻是无声的音乐。但我的爱宠大概只能维持三天。接灰,这是所有清供的共同使命。我未必能每天擦。
或者会有一二不拘小节的客人上门来坐着聊天,在我一声断喝后,才尴尬地发现,它不是烟灰缸;也许会有骄傲的女友一撇嘴:“这玩意啊,我们家多得是,从前,我外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摔它一个。”
而诀别是什么?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衣冠不整地晃荡,忽然听见铃声,我就像动画片里的粉红豹一样到处扑,是门铃、座机还是我的手机?袖管一带,它哐啷一声碎得一地都是……它是珍妃,被粗暴地谋害。
即使它在我的粗疏里,歷尽劫难惊险地活下来。又如何?迈克在文中,提过两只青莲色的陶皿,是吃草莓的必然用具,一只盛酸忌廉,一只盛黄糖,拎着草莓的叶托子先沾一沾忌廉,再在黄糖里滚一滚,犹胜山珍海味,一粒草莓给自己,再一粒,递给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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