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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婚闹”

2017-08-03唐博

看历史 2017年7期

唐博

今年6月份发生在西安的一起婚闹事件,将闹洞房的恶俗影响再一次曝光在世人面前。根据网上公开的视频,这名伴娘被两名男子控制在车内强行挟制,男子一直用手摸女孩,并撕扯女孩的衣服,过程中,两名男子还一直说着不雅语言。

由闹新娘而至闹伴娘,恶俗恶行看起来是“退而求其次”,实则是“变本加厉”,而婚礼主办者对恶俗的默许和纵容,尤其值得关注。考据历史,婚闹之起源最早始于先秦时期,其来历一说源于驱邪避灾,一说源于对新郎资格的检验:在新婚时忍受棒打可以证明一个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这种起源说证明早期的婚闹习俗目标不在新娘而在新郎。

文字记载甚为详细的婚闹现象出现在东汉。根据仲长统《昌言》写及“闹(洞)房陋俗”,可能是此俗的最早文字记录:“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汙风鬼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

寥寥数语,但闹房情状,备极详尽。先是棰杖,再是戏谑;酒助俗胆,乃有情欲、淫佚之状,新人阴私由此显于族亲之间。仲长统生于东汉末,正逢社会动乱、危机四伏、豪强并起之时,而西汉100余年善治庚续至东汉,又孕育各种社会新潮,这篇记录下的“闹房陋俗”当是社会进化和人际变异的一种。仲长统在今山东省,所记陋俗当不仅限为乡里流传,或更为一省、多地风俗。

葛洪《抱朴子》外篇《疾谬》记录的“婚闹”现象,则更为细密:“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以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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