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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军住房制度改革的思考

2017-07-29刘威

时代经贸 2017年12期
关键词:公积金建议改革

刘威

【摘要】“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同时,随着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入,为提升军人社会地位、改善军人福利待遇和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加快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更好解决军人住房问题的任务也日益紧迫。本文从我军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出发,分析了当前军队住房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重点从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以及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等三个方面为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军队住房制度;改革;公积金;建议

军人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军干部家庭和制约我军后勤保障的一个重大难题,这一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直接关系到军人的思想稳定和部队的集中统一。我国从改革开放以后就开始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军队的住房制度改革也紧随其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经过多年的探索和不断深化,我军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住房制度日趋完善,住房保障新体系逐步形成,初步建立起具有我军特色的住房保障新体系,对改善军队人员住房条件,凝聚军心,推进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国家住房改革政策的不断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下,先后经历了提租、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组织实施集资建房试点和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等调整改革,逐步建立了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

1.提租改革:1980年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出售公房、调整租金、提倡个人建房买房的改革总体设想,在当时被确立为我国开展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军队住房制度改革也按照这一指示精神出发,改革低租金,实行分步提租“三步走”的做法,第一步,从1992年7月1日起,将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基本月租金调整到0.32元:第二步,从1994年1月1日起,将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基本月租金调整到0.55元;第三步,争取在20世纪末将住房租金逐步提高到包含五项因素(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投资利息、房产税)的成本租金水平。这在当时对于推进军队住房制度改革和加快解决军人住房问题发挥了一定作用。

2.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样是在1992年,党中央、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决定在全军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方案规定公积金由三个5%构成作为住房基金,即本人按月缴存基本工资的5%、总部从工资预算中按本人基本工资安排5%以及从预算外收入中按本人基本工资安排5%。住房公积金制度从1992年7月1日颁布实施到今天,经历多次改革,也逐渐成为解决军人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

3.组织实施集资建房试点:1993年,全军组织干部集资共6270多万元,建房1650套、11.7万多平方米,到1994年,全军批准下达的集资建房计划已突破100万平方米,军队集资建房试点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解决军人住房问题的又一新途径。

4.实行住房补贴制度:1999年,中央军委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决定实施住房补贴制度,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我军住房制度改革从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重要轉变,初步建立起军队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实物供应与货币供应相结合的方式,标志着我军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从以上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历程可以看出,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正一步步由商品化、货币化向社会化的方向迈进,同时也越来越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解决军人住房问题提供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讨与实践。当前,我军实施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是以公寓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相结合、住房补贴制度和公积金制度相结合以及军队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综合保障方式,构成了我军现行的住房保障政策,较好的解决了军人的住房问题,但是在现实运行中仍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足,部分军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住房得不到解决、生活得不到改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好军人住房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当前军队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

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房屋价格的急剧上涨普遍超出了军人家庭的承受能力,如何在新世纪新阶段更好解决军人的住房问题又一次被提上日程。当前我军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公积金制度不够完善,官兵在实际使用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当前,住房公积金是我军官兵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是相对地方来说,军队住房公积金存在资金归集数额较低、归集方式不够健全等问题。同时,目前实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存在着限制因素较多、贷款数额较低、审批手续复杂、军地协调不够顺畅等一系列问题,所以目前这一政策尚未在官兵中得到普及,仍只有少部分人享受到这一优惠。

2.住房保障体系覆盖不够全面,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和士官的住房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今地方已经停止了实物分房,我们的转业干部和士官转业到地方以后,原有的公寓住房需要返还部队,若没有提前购置商品房,那么转业到地方以后就会面临无房可住的困境。如何解决好这一部分人员的住房问题也需要我们通盘考虑。

3.社会化保障相对落后,军人住房问题上的军民融合水平较低。多年来,我军的住房问题仍然主要依靠军队内部解决为主,但随着军人住房需求的不断增加,军事土地资源日益不能满足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的需要,军用土地与民用土地不能得到很好的结合。同时,相关政策制度没有跟上,有关军队住房保障社会化的政策法规、责任主体和具体操作方法都没有明确。

三、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1.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军队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制度是当前官兵解决住房问题的主要渠道,必须加以坚持和完善。对此,必须深化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确定合适的缴存比例,增加住房公积金的征集规模,实行个人、军队和驻地政府三方共同缴纳、综合保障的原则:同时要加强对住房资金的规范化管理,为军人建立健全个人公积金存款账户,定期与银行进行核对和核算,避免出现军人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同时,不断健全公积金贷款制度,放宽公积金贷款限制、简化贷款流程和审批手续,加强军地协调,积极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在贷款额度一定的基础上实行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的“混合贷款制度”,降低贷款利率,切实减轻军人家庭负担。

2.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全覆盖、多层次、宽领域的住房保障格局。要继续坚持公寓住房和自有住房相结合、经济适用房和安置住房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住房保障全覆盖,除了要解决好现役军人的住房问题以外,军队转业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和士官的住房保障也要得到解决,鼓励他们采取购买经济适用房、租住周转住房、购买军产住房和修建自有住房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住房保障多层次,从中央军委到各个建制单位再到驻地政府,都要把军人住房保障作为工作重心,中央军委要成立以后勤保障部为核心的解决住房问题领导小组,按照“土地统一调配、经费统一筹措、工程统一建设、房源统一配售、资金统一管理”的模式,逐步扩大安置住房区域统建范围;各级建制单位,要立足自身实际,加强单位公寓住房管理,完善经济适应房的相关政策规定;驻地政府也要从国家大局出发,将军人的住房保障纳入到地方政府的建设规划中来,对现役军人采取适当的政策倾斜和照顾,做到层层结合、立体联动。坚持住房保障宽领域,以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为起点,完善住房分配方式、丰富军人住房选择、拓宽军人购房渠道。

3.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社会化进程,实现住房保障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党中央、国务院要加快出台军人住房社会化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级政府住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住房保障社会化的具體操作规程,为推动住房保障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各级政府也要把军人住房保障纳入到政府工作计划中来,借鉴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如东北三省与原沈阳军区合作制定的“战区军地组织协调,政府部门调控主导,依托地方土地资源,部队提供住房需求,企业投标开发建设,军地联审参建资格,军人按照政策购买”模式,成功迈开了住房保障社会化的步伐。具体来说,就是要将军队住房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规划,由军队提出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地方政府以指令性划拨的形式提供土地:将低职别的转业复员干部、符合条件的士官住房纳入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由国家专项下达年度计划,各省市负责落实房源、优先供应。对此,军地双方应成立协调和领导机构,负责军人住房的建设工作,并将其列入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切实让军队人员买得起房、住得上房。

总之,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我军住房建设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和成就,但现实运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仍厄待解决,加快军人住房社会化保障进程、推动军人住房保障军民融合发展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我们必须抓住这一有利形势,积极作为。在军队改革全面铺开的大背景下,加快军队住房制度改革,使全体官兵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更好的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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