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何以兼顾“真善美”
2017-07-25肖霞
湖南教育·中 2017年7期
肖霞
在语文课堂中,智育、德育和美育常常有所偏倚,呈现不和谐的状态。如何使语文教学达成“真善美”之融合?
一、“真”之启迪
语文智育的目标在于“求真”。语文教学能提高学生的智能水平,培养学生的探索品质。
要把握好语文知识。学习语文知识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对陈述性知识的掌握,还要理解和运用程序性知识、策略性知识。要训练语文能力。语文能力主要由包括阅读能力、听知能力等在内的吸收能力和包括说话能力、写作能力在内的表达能力构成。要开发学生的语文智力。语文智力主要有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等。教师要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尽量为学生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学习条件,重视在语文课程中促进学生语文知识的学习、语文能力的训练和语文智力的开发。
语文智育、德育、美育是相互为用、相得益彰的。但这并不是说在语文教学中“三育”要面面俱到,而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教师要在遵循学生年龄特点、心理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学情及语文课标对各学段、各年段的總体目标、要求,有的放矢、有所侧重地进行语文智育。
二、“善”之感悟
语文德育的目的在于“求善”,旨在弘扬人文精神,所注重的是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在语文教学中进行德育,能促使受教者道德意识觉醒。作为语文教师,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好语文德育的内外部矛盾,落实语文德育。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语文教材内容包含许多仁人志士的感人事迹、让人动容的英雄义举,教师可以利用这些鲜活的教学素材启发、感染学生,进而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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