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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斗简史:为了荣誉

2017-07-17俞飞

方圆 2017年12期
关键词:骑士上帝司法

俞飞

历史学家塔西佗指出,当一个日耳曼部落预谋与相邻部落开战前,会尽力抓一个战俘,让其同本方一名战士先交手,以此预测本部落胜利的机会

在上一场由格斗狂人徐晓东引发的决斗热议中,中国武协紧急表态:“约架”有违武德,涉嫌违法。律师称“生死状”违法,非法比武者涉嫌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欧美国家的决斗,史不绝书,遗风流蕴,至今犹存。各国先后祭出严刑峻法,禁止决斗;但微妙的是,决斗却被社会大众广泛认可和接受。只要决斗是公平的,参与者往往不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源远流长的司法决斗

西方决斗的历史极为悠久。希腊神话中,勇士阿喀琉斯与赫克托耳以命相搏的决斗,脍炙人口。

罗马帝国大力选拔战俘奴隶,精心训练成为角斗士,举国如痴如醉,追捧角斗士英雄。风气移入,连元老院议员也纷纷走入竞技场,奥古斯都大帝下令不许元老院议员成为角斗士,很快又对骑士阶层下达同样的禁令。禁而不止,尼禄时代至少有四百名元老院议员和六百骑士阶层的角斗士。

历史学家塔西佗指出,当一个日耳曼部落预谋与相邻部落开战前,会尽力抓一个战俘,让其同本方一名战士先交手,以此预测本部落胜利的机会。据说亚历山大大帝攻击波斯大流士之前,就采取了这样的做法。

法制史学者观察到,决斗的起源其实与“神明裁判法”息息相关。古代西方人相信(迷信)上帝会庇护无辜的人。在神明裁判法中,原告必须努力证明他的主张,被告则要为自己的无辜辩护,为此举行的战斗称之为神明裁判法。

公元501年,勃艮第国王贡多巴德坚信: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众多臣民利欲熏心,发假誓,作伪证。为了终止这种可耻的行径,他通过法律:当两个勃艮第人发生争执,一方发誓宣告自己无辜,双方用剑来解决纷争就是完全合法的。对于双方的证人也是如此,每个人都必须准备好用自己的剑来捍卫他证明的事实,也准备好让自己听从上帝的判断。

决斗,被法律所容许,为制度所吸纳。从司法决斗开始,西方决斗开启了一千余年的“辉煌”历史。

彼时,如果一方拒绝接受挑战,则等于承认自己对于被指控的行为是应受谴责的。如果指控的罪行应判死刑,那双方在马背上或徒步的格斗应至死方休。如果罪行只当受监禁,则一方认输或不能继续战斗,就可以结束决斗。公平的是,被告有权选择一名武士代表自己进行决斗,原告则必须亲自参加;双方使用同样的武器,妇女和13岁以下的孩子不允许观看决斗。

牧师和群众默默地祈祷:胜利归于无罪的一方。如果是生死决斗,旁边会准备一具棺材。任何人不许哭喊、尖叫或发出任何噪声、信号。裁判身边会有一位刽子手,时刻准备着砍掉触犯这一规定的任何人的右手和左脚。

决斗迎合了崇尚武力、诉诸刀剑的群体观,不管是海盗云集的北欧国家,还是英格兰、法兰西、俄罗斯,都将其推崇为解决日常纷争的准则,至少民间如此。对于拒绝决斗的惩罚也愈发严厉——判处败诉,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能够得到决斗豁免权的群体凤毛麟角。

宗教和法律联手反对

公元十世纪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时期,法学家为“丧父的孙辈是否能与其叔伯父平等地共享祖父的遗产”问题争论不休。最终,他们决定用决斗作出回答。论战双方各选出一名骑士作代表,开始厮杀。最后,支持孙辈获得遗产一方的骑士一矛刺死对手。难题迎刃而解,孙辈的继承权得到承认。

公元1283年法国路易九世时期,史书记载:一名被告否认指控:“你在说谎,我准备保护自己的身体,与你对抗。几个小时内你会成为一具尸体和一个懦夫,这就是我的挑战。”就像作家拉方丹所说:“在你、我的主公和我这乡巴佬之间,只有上帝才能裁判!”

野蛮残暴的决斗,乱象丛生,无日无之,让天主教会伤透了脑筋。

决斗者口口声声:决斗简化了复杂艰难的取证程序,成功解决了法律难题,体现了上帝的旨意。“一派胡言!”天主教会高层拍案而起,“教会厌恶流血!”

决斗与基督教义抵触,是对上帝的蔑视。数百年中,无数神职人员呼吁,必须喊停司法决斗!高级教士站出来谴责司法决斗及其滥用。梵蒂冈更是多次发布通谕:摒弃一切司法决斗制度。很难说他们的这种努力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同敌对的世俗王权相竞争的缘故。

公元855年法国瓦郎斯宗教大会、994年里摩日宗教大会,教皇宣布:将所有允许在自己的领土内进行決斗的国王逐出教门。缘于此,欧洲迎来了和平的上帝休战令。最早明文禁止司法决斗的国家居然是10世纪的冰岛。1041年,法国图卢兹宣告:所有的节庆日和每周三的晚上到周一的早晨,任何争执都不应该导致流血。1148年,法国尼斯颁布宗教法规:基督教墓地不得接受和埋葬死于决斗的尸体。

十字军东征,好斗的骑士在天主教旗帜下,一路向东征战,内斗现象有所下降。再加上公元1137年在意大利一片废墟上,意外发现失传已久的《查士丁尼法典》。偶然的发现,向酷爱武力的欧洲人展示:除了剑和矛,还有文明的辩论方式足以解决纠纷。

欧洲大陆民法学校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罗马法研究成为显学。多位尊崇罗马法的欧洲国家君主致力于废除决斗,打压骑士制度和封建主义,以达到巩固中央集权的目标。

司法决斗的缓慢衰落

决斗禁令效果不佳。法王亨利四世1589年即位到1607年,至少4000名绅士在“事关荣誉的事件”中丧命。1606年8月8日一份法国杂志感叹:“上周在巴黎有四起暗杀和三场决斗,没人注意这些事件。”大臣苏利苦苦相劝,亨利四世勉强颁布禁令:决斗者犯下(对君王)冒犯罪、大逆不道罪、欺君罪、叛逆罪,处以死刑;没收决斗者的全部财产,决斗助手也有罪。

其实,亨利四世对“禁斗令”口是心非,在给朋友莫奈的信中,他写道:“听到你被人侮辱的消息非常痛心,作为你的朋友和国王,我深表同情。以法国第一人的资格,我希望看到正义得以声张,既为了你也为了我。而且只要我还是法国第二人(太子),你都会看到我拔剑而出,最愉快地把自己的生命置于你的指派之下。”

难怪,这位国王共赦免了一万四千次违法决斗。当时,普通法国人早上碰见朋友打招呼的话就是:“昨天是谁和谁决斗的?”平时大家闲聊也离不开“喂,今天早上有人决斗吗”这样的话。

法国决斗狂人布特维尔,恶名昭著,无以复加。看谁不顺眼,就扬言要和人家决斗;听说谁比较勇猛,立即上门挑战,“听说你很厉害,咱们打一场如何?”酒肉朋友瓦朗塞抱怨,上次决斗干嘛不请自己帮手。布特维尔拍胸脯,马上就安排。当天他就跑到鲍尔特斯侯爵那里惹事,提出决斗。瓦朗塞如愿做了帮手前去助战。决斗中,瓦朗塞杀死侯爵副手加弗瓦。其实两人无冤无仇,素不相识。

历史上法国年轻军官瑞利无惧风言风语,拒绝参与决斗。遭受别人严重的侮辱,他把此事交给将军处理。对手坚持要与他决斗,派人送来挑战信,瑞利回应:“我不能接受挑战,因为上帝和国王都禁止决斗。我不害怕你,但是敬畏上帝,惧怕冒犯上帝。”对手伏击瑞利,反被他打成重伤。瑞利把对手和帮手带回家中,用葡萄酒帮助他们恢复体力,瑞利归还了他们的剑,释放了他们。“走吧!老兄,我不会向别人吹嘘自己决斗大获全胜。”

至于孤悬海外的英国,从征服者威廉到亨利二世,决斗长期是判断正义与否唯一体面的方式。迫于教会排山倒海的压力,司法决斗最终被陪审团制度和巡回法庭取而代之。

“荣誉高于生命”

1712年波兰国王奥古斯都颁布法令:所有参加决斗的人统统死罪,甚至连下战书、传口信的人也难逃干系。1773年的慕尼黑,也有类似的法律——即使决斗中没有死伤,所有参与决斗的人也要被绞死,并把尸体就地埋在绞刑架下。

在法律的威慑下,司法决斗衰落,但荣誉决斗长存。西方人重视荣誉,绝不容许他人对自己及家族有一丝一毫的中伤和污蔑。为了捍卫荣誉,失去生命也在所不惜。

“荣誉高于生命”,欧洲骑士对决斗推波助澜。骑士们不仅自己参与,而且还有义务支持他人之间的决斗。15世纪一场查理七世宫廷骑士决斗,数人死伤,目睹现场惨状的土耳其大使惊呼:“如果他们是认真的,那这伤亡太少了;但是如果他们只是开开玩笑,那这伤亡就太过分啦。”

少数欧洲女性,巾帼不让须眉,非要同男性“一决雌雄”。决斗中,男性必须进入及腰高的土坑中,左手被反绑,只能拿一个钉头锤,以示公平。

早年德国大学校园里处处可见决斗的影子。崇尚暴力的大学生喜欢用剑,因为这可以让人破相。决斗狂有保留战利品——被削下的鼻子的癖好,时不时拿出来数数,得意之情如同将军巡视自己攻下的城池。

大洋彼岸的美国,决斗之风盛行。开国元勋汉密尔顿与副总统伯尔交恶。伯尔提议一决恩怨,决斗前夜,汉密尔顿留下一封信吐露心声:“首先,我的宗教和伦理道德是强烈反对决斗这种行为,为了私人争执使我自己的同胞流血,会让我很痛苦,而且法律是禁止这种行为的。其次,我的妻子和孩子对我来说是这个世上最宝贵的财富,无论从哪个方面讲,他们很需要我。第三,我的债权人需要我履行义务。如果我不幸逝世,我的财产会被强制出售,他们会遭受损失。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我不认为自己可以让他们面临这种风险。第四,除了政治上的敌对,对伯尔我没有任何恶意,与他在政治上的对抗是出于单纯而正直的动机。最后,决斗让我的生命安危置身于险境,却可能一无所获。”

但为了至高无上的荣誉,1804年7月11日汉密尔顿毅然走向决斗地点。“我的信仰让我相信,决斗时不应将子弹真的射向对手。”宅心仁厚的他,子弹远远地偏离了伯尔,然而对手不这么想,汉密尔顿命丧黄泉。依据他的遗愿,不再追究伯尔的法律责任。除了华盛顿的去世,只有汉密尔顿的离世让美国充满了如此广泛沉重的悲痛情绪。因饱受舆论非议,伯爾出逃墨西哥。

1798年至南北战争前,美国海军在决斗中损失的军官数量相当于战斗中丧生军官数的三分之二。今天《美国军事审判统一法典》第114条依然规定:武装力量成员进行决斗是一种军事罪行。

一场场的决斗,一幕幕的悲剧,如宿命一样成为西方人的梦魇,无数人的命运因此改变。19世纪,决斗这一骑士时代的最后余烬终于熄灭。21世纪的今天,在政府不断地打压和司法逐渐完善以后,决斗在欧美彻底消亡,淡出了历史的舞台。

“在人类摆脱野蛮蒙昧的过程中,日益崛起的理性力量与逐渐式微的凶残暴力之间的斗争,可谓机锋重重。我们这一代自作聪明地嘲笑先辈的前后矛盾,其实,那正是人类螺旋式前进道路的一部分,犹如沉默的胜利奖杯,应当得到尊重,这胜利几乎完全是在不知不觉中依靠渐进方式取得的。因此,在黑暗时代,我们看到正义的实施竟要披着基督教化的迷信外衣、诉诸刀剑和运气的怪现象。”查尔斯·李如是说。

拨开历史的风沙,文学家大仲马、屠格涅夫、托尔斯泰、美国总统杰克逊、法国总理克列孟梭参与过决斗;铁血宰相俾斯麦更是把决斗当成家常便饭,大学期间与人决斗过27次!连林肯总统都曾走上过决斗场。

时间是最好的裁判,这场决斗与法律的拉锯战,最终以后者的胜利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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