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访办主任王有国解读北京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017-07-17
新华网
关键词:信访工作
新华网北京7月17日电(记者卢俊宇)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6月26日印发《北京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近日,记者专访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办主任王有国,对《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王有国:2016年10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从中央要求看,《实施办法》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后,围绕信访工作制定的一项重要党内法规,是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细化责任追究,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适应了形势任务的需要,符合中央要求。二是从工作实际看,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也涉及到各级党委政府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一些信访问题之所以产生或久拖不决,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存在对推诿、扯皮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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