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解决对策
2017-07-15李云奇张树良
新农业 2017年6期
关键词:分配
李云奇 张树良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类型
凌源市位于辽宁西部,地处辽宁、河北、内蒙古三省区交界处,总面积3l 52平方公里,辖30个乡镇街,248个行政村,总户数148887户,耕地面积872557.36亩,涉及土地二轮承包面积632370.8亩。从凌源全市角度看,农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1.1承包地四至不清引起的纠纷
笔者在多年从事农地承包经营权调解仲裁工作中,认为承包地四至不清引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繁多。其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历史遗留问题。在1994年土地二轮延包时,采取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为了公平,每户都分得了地类不同的地块,而当时按照老祖宗的方法用弓绳丈量土地,没有户与户之间的空间位置,农民承包合同内虽注明了地块名称、面积、类别,造成坐落的边界四至没有科学准确的坐标,数字随意填写,并未进行明确划分。造成发生纠纷时,无法确认真正的边界四至,仲裁员和调解员调查取证时,老组长及当时的分地小组人员证明边界四至说法不一,无法确定证言的真实性。承包合同的边界四至从表面上看是明确的,而实际上是模糊不清的,而造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签订以后侵权行为发生,导致无法判断谁是侵权者。另一方面,由于保护地面积不断扩大,农户的土地因规模化经营,土地经过平整后,原有的地界地块已经不存在了,且土地台账的记载并不完整,引起了农户的不满和纠纷。
1.2土地流转中引起的纠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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