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研发支出将计入GDP
2017-07-15
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务院日前批复原则同意《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由国家统计局印发实施。“修订后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国民经济发展规模、速度和结构核算意义重大。我国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实施2016年核算体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核算体系调整了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处理方法,将能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投入,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国内生产总值。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采用的是产生于前苏联、东欧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1999年,国家统计局采纳了1993年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形成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2002年,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国组织实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变化,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公众对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产生了许多新需求。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也发生了变化。2009年,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了新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为更加准确地反映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更好地体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满足经济新常态下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公众的新需求,实现与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相衔接,提高我国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和核算数据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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