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令要防变相涨价
2017-07-14
法制网
关键词:管理
胡建兵
为了稳定房价,目前多地有关部门对新建楼盘价格予以限制,价格过高则不予备案。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调研了解到,这对抑制一些地方房价疯狂上涨具有急刹车的作用。而在具体操作中,一些房企通过多种渠道规避调控、减少“损失”,导致房地产交易市场暗流涌动、乱象丛生(7月13日《瞭望》)。
新房预售备案“一房一价”,实行最高限价,价格过高则不予备案,这确实对控制房价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有的房企通过车库合同、装修合同等变相提高房价;有的楼盘以“茶水费”方式补足差价;有的楼盘利用房源供不应求进行“饥饿营销”,有意购房者还需再缴纳一大笔不能退的“诚意金”;有的还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提价;有一些房企还想方设法将“限价房”变身二手房,先将现房卖给企业内部员工,由其找到下家,以二手房价格出售后,再与公司分成,从而摆脱限价束缚。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楼盘成交价高于备案价格、开发商捆绑销售等行为,已成近乎公开的“潜规则”。譬如:近日,南方某市一新楼盘里,某套80平方米小三居单价每平米1.9万元、总价158万元,但该套房备案价仅为100万元,其中多出来的58万元为价格高得离谱的车库和装修费;另一套64平方米两居总价是147.2万元,其中房子装修款高达64万元,还捆绑销售一个16万元的车位。
其实,要堵住“变相涨价”的通道也不是一件难事,就是要将“限价令”更加细化。新楼盘房屋价格进行备案时,不仅要对住房的价格进行限价,还应对车库等价格进行限制和备案,如果是全装修房或者精装修房,也应该在核准后制定“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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