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分量
2017-07-13施建石
群众·上半月版 2017年7期
施建石
如果要找汉字里面分量最重的词,“人民”即使不名列榜首也一定名列前茅。
“人民”一词古已有之。词语不是个孤立的单元。我国古代的“人”和“民”并非同一概念。“人”就是指人的生物个体和思想、文化、教育个体,而“民”则是指社会的最底层成员。那时的“人民”指的是与君主相对作为社会基本成员主体的劳动群众的平民、庶民、百姓。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人民”,一般指贵族阶级而不包括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近代以后,“人民”这个无性别区别、区别于敌人的政治语汇概念被广泛使用。在人民主权理念里,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
“人民”的本意就是普通百姓,就是我们常说的“人民群众”。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我国《宪法》第二条明明白白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清清楚楚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伴随人民共和国的诞生,翻身解放的人民当家作主了,“人民”成了热词。不但人民解放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和人民公仆,连大会堂甚至医院前都冠着人民。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就在一座八百多万人口设区市所在地的人民商场担任过五年多的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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