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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户口新政,考上大学可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2017-07-13

齐鲁周刊 2017年27期
关键词:大学

山东商报7月7日讯 7月6日,山东省公安厅公布《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周刊注疏:

2008年起山東省内上大学将不再迁户口的规定成为历史,这意味着,今年8月4日起,来济南、青岛等地上大学的省内大学生可以自行选择迁移户口与否,将有利于留住更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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