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人均增长约5.5%
2017-07-13
央广网
央广网珠海7月13日消息(记者 郭翔宇)日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59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范围相同,办法相同,标准相同。记者从珠海市获悉,珠海市执行全省统一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调整范围
调整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及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定额调整、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按相同办法调整。调整办法具体如下: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加发55元,不区分退休群体和地区,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定额调整均相同。
挂钩调整
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3.2%加发。
倾斜调整
倾斜调整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向长缴费年限人员倾斜。对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激励参保人长缴多得。二是向高龄人员倾斜。2017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龄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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