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造假,以延长评价期来改变官员“赌徒”心态
2017-07-13
光明网
作者:盘和林
“政绩不够,数字来凑”“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级哄上级,层层掺水,水到渠成”……这一条条顺口溜都是对于统计数据“失真”的不满,作为反映国情国力的信息载体,一旦失了真,就难以实现其风向标的意义。面对近年来屡屡曝光的统计数据“掺水”、造假等现象,国家对于统计制度的管理再度升级。6月1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治周末报,7月11日)
经济数据造假从宏观来看,与相当长时间以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现象密切相关,“唯GDP论”给了官员错误的导向。从法治的角度来看,与我国之前统计监管薄弱、执法不严有关。下月实施的《条例》,是对统计法规范的具体化和有力补充,将从法律上有力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但笔者认为,这些都不过是一些外因而已,归根结底还是官员的“赌徒心态”在作祟。因此,改变官员这种“赌徒心态”,最关键的是延长经济数据的奖惩评价周期,从而降低人们在风险情况下的“短期风险偏好”。
经济数据造假所带来的危害并不亚于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一方面是直接危害,“吹牛也要上税”,财政收入数据造假让辽宁一些地市付出了惨痛代价,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国实施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分税制体制,虚增财政收入必然要多报税收数额,相当部分的虚报空转是要向中央和省级财政上缴的。另一方面,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统计信息的价值,影响着科学决策的出台。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