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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气韵与传神之异同

2017-07-13山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041000

大众文艺 2017年12期

王 倩 (山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041000 )

中国画气韵与传神之异同

王 倩 (山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041000 )

文艺作品与个人相仿,既有其形,也有其神,“气韵”和“传神”是中国画里最重要的观念,中国传统美学和文艺理论的宝贵财富。是从它们产生发展一直影响到我们现代。艺术品就是要表现出物象内在精神的本质,超越了表面形式上的形似。

气韵;传神;生命精神

人们一谈到“气韵”和“传神”,往往等而观之,鲜见辨析。中国画注重画家对对象的内在本质的表达,艺术品的气韵其实是艺术家的气韵在创作过程和结果中的体现,所以从人物品藻过渡到艺术批评的过程本身存在历史必然性。气韵观念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那时的人们已普遍重视人的神态风貌的把握。

在现实生活中以“气韵”来品评人物,“气韵”观念起源于人物品藻,最早是由谢赫提出来的,他提出了“六法”,“六法”是我国历代绘画品评的准则,“气韵生动”是排在“六法”的第一位,处于统率其它五法的地位,后五法都是在作画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手段,“气韵生动”才是目的,才是我们对艺术理想的终极目标,“气韵生动”是核心。“气韵”是“六法”中最核心也是最重要的,它是客观对象的神情姿态,是各种动态表情的根本所在,谢赫的观念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谢赫提出“气韵生动”的观念,与《世说新语》记述顾恺之论人物画须“传神写照”是有一定联系的。“六法”发展了顾恺之对内在精神的描写。

后世许多学者认为“气韵生动”命题是“传神”观念事物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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