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突发环境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方法
2017-07-12王鲲鹏於方张衍燊
中国环境管理 2017年3期
王鲲鹏*,於方,张衍燊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
浅议突发环境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方法
王鲲鹏*,於方,张衍燊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
直接经济损失评估作为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事故追责、刑事判罚、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是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损害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由于工作起步较晚,它目前存在缺少规范有效的工作制度、缺少工作标准依据和工作细则等问题,给评估工作造成困难。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讨论评估工作程序和基本方法,包括基础数据收集方法、数据整理方法、数据审核原则以及财产和生态损害评估的量化原则,设计出一套数据调查和整理表格,提出了设备、材料、人工、行政等费用的具体审核标准,并对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的开展提出对策建议。
突发环境事件;直接经济损失;环境损害评估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三十一条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4〕118号,以下简称《推荐方法》)明确,损害评估工作内容包括“计算应急处置阶段可量化的应急处置费用、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生态环境损害等各类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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