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的福尔摩斯
2017-07-10张晨晞
作文周刊·八年级读写版 2017年6期
张晨晞
放大镜,烟斗,猎鹿帽,无论在世界的哪个角落,只要看到这三样东西,人们都会惊讶地跳起来,大喊:“天啊!夏洛克·福尔摩斯!”
我也是如此。作为一个福尔摩斯的迷妹,如果你问我最想去的国家,那一定是英国。英国的哪?伦敦。伦敦哪里?贝克街221B!似乎只要推开211B黑漆刷的大门,点上来自维多利亚时代的壁炉,就能透过窗子看见那棕黄色的特殊酸雾下,粉墨登场的绅士淑女。
只可惜,柯南·道尔并不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写下福尔摩斯的。还记得在小说的开头,华生落魄地走在伦敦街头吗?柯南·道尔也是这样。刚从学校毕业的他,生活窘迫,入不敷出。只是华生幸运地遇见了福尔摩斯,柯南·道尔没有,他只好自己创造了一个,这一写,就成了百年的经典。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无疑是一个怪胎。一方面,他行走在伦敦的阴暗处,与犯罪分子搏斗;另一方面,他却会颓废地倒在沙发上,给自己来一针可卡因。作为世界上独此一家的顾问侦探,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却拥有幼稚、傲慢、狂妄、古怪的怪癖。如此矛盾却又栩栩如生的形象,大概只有柯南·道尔才能巧妙地将之融合在一起。
看福尔摩斯的日子是幸福的。就像有人说:“这座城市大多人都庸庸碌碌,眼中只有繁华街肆,车来人往。与夏洛克·福尔摩斯同行,你却能看到战场。”打开书,就这样细细地念上几行,便能跳进书里,与华生一块跟随福尔摩斯的脚步,奔走在伦敦的大街小巷。胆战心惊,终得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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