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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中的乡土中国

2017-07-10蒋方舟

作文周刊(高考版) 2017年23期
关键词:边城沈从文事例

蒋方舟

1934年,32岁的沈从文因为母亲病危而从北平返回湘西。阔别18年的家乡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美好纯粹的样子。湘西是陶渊明笔下《桃花源记》的灵感发源地,是遗世独立、平静祥和的家园,是中国古人对乌托邦最早的想象。

重回故土的沈从文,却在给妻子张兆和的信中写道:“这里的一切使我感慨之至。一切皆变了,一切皆不同了,真是使我这出门过久的人很难过的事!”

故乡是用来怀念的,故乡是用来美化的,故乡是用来失望的。马尔克斯在成名多年之后,陪伴着母亲回到他出生的小镇阿拉卡塔卡(也就是《百年孤独》中的“马孔多”小镇),他惊讶地写道:“我的故乡仍是个尘土飞扬的村庄,到处弥漫着死人似的寂寞。昔日不可一世的上校们只好窝在自己的后院悄无声息地死去,唯有最后一棵香蕉树为之作证。还有一群六七十岁的老处女,用下午两点的酷热浸湿她们汗迹斑斑的遮羞布……”

沈从文的失望亦如是,故乡的堕落是土地的堕落,是温情脉脉的儒家理想社会秩序的堕落。长达20年的对外抗敌和内战,让农民的命运如浮萍般无助,性格灵魂也随之被改变,战争动乱让他们失掉了平和正直的性格本质,而城市的浮华奢侈又让他们有了崇尚成功的价值观。沈从文失望地写道:“敬鬼神畏天命的迷信固然已经被常识所摧毁,然而做人时的义利取舍、是非辨别也随同泯没了。”

沈从文敏锐地察觉到,表面的巨大进步中蕴含的是堕落的趋势。家乡人的品德性格被一种“大力”所扭曲。这种“大力”,就是现代性的大潮大浪,它不可抗逆地席卷了黄土地与黑土地,改变了数千年的乡村形态。

从家乡回到北平之后,沈从文开始动笔写《边城》,写一条溪、一个女孩、一条狗、一个漫长的梦。《边城》的写作是一种对于逝水年华的追忆,对于美好时代的挽歌,亦是对于乡愁的自怨自艾。沈从文知道乡村的失落不可避免也不可溯回,因此他在文字中,创造了一个想象中的过去。

(选自《我承认我不曾历经沧桑》)

思路拆分

本文在开头大致介绍了沈从文的经历,作者尽可能全面地将有关的资料集中起来,运用具体的人物事例分析人物的精神世界。

在这里,作者选取了最典型的事例来表现沈从文的主要思想性格特征,当然并不是履历表式的简单罗列,而是在分析人物的同时穿插抒情和议论,同时在叙述事例的过程中展开对人物的评价。

素材拓展

沈从文先生一生的经历近乎一部传奇。他少年从军,漂泊四方。20岁不到就闯进冠盖如云的北京,连标点符号都不会使用的他,卻凭着自己的一支笔,凭着对自己那片乡土与人民的熟稔和热爱,写出了几可等身的小说,征服了当时的文坛。他只念过小学,却成了名满海内外的大作家,成了著名大学殿堂的教授,晚年又成了著名的古代文物和服饰专家。他的作品是他为自己的乡土和人民所写下的史传,是江山风雨传,也是苦难心灵史。故乡的一草一木、一牲一畜和雨丝风片,都在他的心底里记忆和保留得清清楚楚。他在一封家书里这样写到过:“我心中似乎毫无什么渣滓,透明烛照,对河水,对夕阳,对拉船人同船,皆那么爱着,十分温暖地爱着。”沈从文先生在即将告别人世的时候,叮嘱家人,不开追悼会,不搞任何纪念活动。他的灵堂上也不播放哀乐,只播放他生前最喜欢的贝多芬的《悲怆奏鸣曲》——他一生的命运也是一阕“悲怆”。他安睡的枕边,放着一小盆他生前最喜欢的家乡的小草——“虎耳草”,他的小说《边城》里的翠翠所最最喜欢的,并且在梦里采摘过的一种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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