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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电力工程造价问题思考

2017-07-09权继红

科学与财富 2016年36期
关键词:建筑安装电力行业营业税

权继红

摘 要:"营改增"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而具有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技术装备升级等重大意义。为充分适应"营改增"政策,保障电力工程项目投资效果,迫切需要研究"营改增"对电力工程项目投资造价的影响,探索新的投资造价管理模式和计价模式。文章对营改增下的电力工程造价进行探讨。

关键词:营改增;电力工程造价

前言

工程造价的管理遵循着工程造价运作的客观规律,运用相关技术和经济的管理手段,进行对工程建设的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实际问题进行管理。营改增的实行,一方面将大大有效规范建安类电力施工企业建筑市场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建安类电力施工企业挂靠、分包、转包等违规建设行为。另一方面,营改增对建安类电力施工企业以及建设单位来说,更是一种挑战。面对这样的政策变化,建安类电力企业应从税收筹划、会计管理、经营管理三个方面积极应对“营改增”的影响,以防范和化解营改增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成本风险。

1电力行业“营改增”的必要性

1.1消除电力行业重复纳税

“营改增”纳税制度在电力行业的实施,将消除当前的重复纳税现状,进一步体现纳税的公平性,有利于科学、合理地整合电力行业资源,促进各电力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如电力工程材料,在购买时其价格中已经包含材料增值税,而这些材料成本又是工程造价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营业额,若再按营业额征收其营业税,这样便产生了重复征税,会使企业负担加重,同时也不能体现纳稅的公平性。

1.2加速建筑业产业优化与结构调整

在保证电力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如何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已经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电力行业实施“营改增”后,有利于优化、调整电力企业结构。之前对于电力行业来说,增值税与营业税同时存在,重复征税现象较严重,对我国电力行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形成了一定阻碍。实施“营改增”后可抵扣企业某些成本购置税额,可使企业有更多资金投人到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上,促进电力产业逐步升级,逐步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营改增”对电力工程造价的影响

2.1 营改增后的费用组成说明

2.1.1 营改增后的工程造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 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 为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2.1.2 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税金 = 税前造价(不含进项税)×增值税税率(11%)

2.1.3 营改增后各套电力工程计价依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内容除另有规定外,均与原各套电力工程概预算定额配套使用的预算编制规定中内容一致。

2.1.4 企业管理费除包括原组成内容外,本次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营改增后增加的管理费等。

2.1.5 各套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税前工程造价组成为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的价格计算。

2.2 营改增后工程计价的规定

2.2.1 电力工程营改增过渡实施方案是基于“价税分离”的原则进行编制的,即在不改变现行计价依据体系、适用范围及其作用的前提下,分别对定额基价和建筑安装工程各项取费费率进行调整。

(1) 采用综合系数的方式扣除现行定额基价中材料费与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进项税额,计算得出除税后定额基价。

(2) 采用调整系数方式 扣除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各取费项目所包含的进项税额,计算得出增值税下各取费项目的费率。

2.2.2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按照“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

2.2.3 《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 预算价格》(不含税版)、《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不含税版)、中的价格为除税后的价格。包括除税的原价、运输费、保险保价费、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

2.2.4 可研估算和初设概算阶段,一般不区分材料供给方式(甲供或乙供),所有材料均按除税价格计取。若需区分材料供给方式,则单独将甲供材料的含税价格汇总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但甲供材料的除税价格仍是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仅不作为税金的取费基数。 建筑工程的给排水、暖气、通风、空调、照明、消防等项目中的设备费也按上述方式计列。

3电力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建议

3.1 优化纳税筹划方式

3.1.1 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企业购进材料时,要考虑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材料很少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就不能抵扣,所以,应尽量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供应商。在征收营业税的时候,不需要抵扣进项税,企业可能不太注重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在营改增后,企业要多加注意。

3.1.2 努力扩大经营,成为一般纳税人。对于建安类电力企业,其收入涵盖的大部分成本都是机电设备、辅助材料、分包费用,这些都可抵扣,如果取得尽可能多的抵扣发票,在充分抵扣的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是低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所以,建安类电力企业应尽量扩大规模,争取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要求。

3.1.3 多采用以劳务派遣方式支付人工工资。根据增值税的征收规定,工人的工资是不能从征收额中扣除的,如果换一种支付方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企业支付的工资就可以作为进项税来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3.1.4 进行集团化分工。集团企业内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需要重复营业税,并且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可以开具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可以进行抵扣,从而降低集团的整体税负。建安类电力公司可以将不同的业务分离,设置子公司,如电力设计公司、电力测试公司、电力安装公司等。

3.1.5 选好抵扣的时机。企业每个月取得的抵扣发票是不同的,那么选择何时来抵扣呢。一方面,如果当月收入较多,可以多抵扣,降低当月的纳税额。另一方面,要看企业的资金状况,如果企业当月的资金匮乏,可以多抵扣,减少现金流出量。

3.2 加强会计管理

3.2.1 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营改增后,企业应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新制度的财务处理和对企业的财务影响。

3.2.2 加强会计核算。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科目设置、账务处理完全不同。在征收营业税时,账务处理相对简单,而增值税的处理相对营业税的较复杂。会计处理的复杂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应加强会计核算。

3.2.3 加强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缴纳增值税的依据,也是企业的抵扣增值税的依据,因此加强增值税发票的日常管理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在取得发票时,有关人员应严加核实,确定其是否能够抵扣。取得发票后,应及时向税务部门核对,避免发票过期,无法抵扣。

3.3 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最终是要转嫁给消费者的,增值税虽然作为价外税,对价格不会产生很大影响,但是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支付额,并且,价格越高,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越多,这给消费者也带来很大压力。所以,“营改增”后,必须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效率,转变经营方式,引进新技术,通过一系列管理手段,达到降低企业成本的目的,使企业的产品价格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这对企业的竞争非常有帮助。

4 结语

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其税种更优良,当前国际上已有很多国家使用了该税制。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实施“营改增”税制势在必行,将对我国电力工程造价产生深远影响。总之,实施“营改增”税制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成果,是同世界经济接轨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张婷.浅谈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5

[2]张翔.浅谈电力工程中施工企业的造价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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