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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角下古村落发展模式初探

2017-07-09谌良汶靳阳春

科学与财富 2017年18期
关键词:三明新农村古村落

谌良汶+靳阳春

摘要:古村落是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具有精美独特的建筑,珍贵的物质遗存,无形的文化遗存,最直接体现了中华文化的民间情感。三明现存的古村落众多,但开发过程中缺乏系统整体规划、过度开发、未能与新农村建设契合等问题。本文旨在探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做好古村落开发与文化传承,力求用生态文明视角开创古村落发展新模式。

关键词:生态文明;新农村;古村落;三明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古村落开发

随着全球范围内对工业文明的反思和生态意识的觉醒,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我国发展中的重要议题。生态文化契合了生态文明价值观的本质特征,为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提供强大的思想源泉和精神支撑,成为21世纪人类可持续发展,克服生态危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选择。[1]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走生态文明建设道路,已成为必然之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作为中华民族文化源头根基与历史信息真实记载的古村落,已经成为当前村庄整治与保护面临的一个紧迫而严峻的课题。在“十三五”规划中,“发展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和文化底蕴的小城镇。”更作为重点项目被提出。可见,做好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古村落两者的契合点

1.以人为本的发展方式

在传统的农业经济社会里人们信奉“耕可致富,读可荣身”的生活理念,村落选址特别注重周围的山形水体,常根据堪舆九星,“山岳配天”、“上应天星”之说来选择山峰形如文笔或笔架,以求家族文运昌盛。[2]村落崇文重教理念和“以人为本”思想在这种耕读文化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目的是为人们谋求更加美好的生活条件。现代生态文明建设同样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原则,旨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良好生态环境、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

2.天人合一、协调发展的建设理念

三明古代村落常根据“阴阳”、“五行”、“八卦”等風水术思想来选择具体的择居点,这些思想来源于古代道家思想及“天人合一”理念,认为人应与自然和谐统一,以求营造一种良好的生态环境与风貌特色,其建筑也大多布局于山环水抱、地形相对封闭处,体现出古村落和谐的自然空间意境和建筑风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面临着资源萎缩、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自然灾害频发等一系列生态问题。毫无疑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以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3]。将“天人合一”思想置于生态文明建设中,切实转变思想,否定“征服自然”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正确思想。

(二)古村落急需进行生态文明建设

1.生态承载力已达极限

三明地区多山丘林木,耕地少且分散,境内移民众多,客家人占大部分,人地矛盾突出。加之农业发展迟缓,只能维持生计,无法为村民创收,许多地区为克服人口多、耕地少的局面选择“靠山吃山”,希望通过伐木、开山、打猎来提高生活水平。以境内明溪县枫溪乡、宁化县水茜乡为例,两地均以山地为主,耕地稀少,当地居民多“自留山”,许多人每年依靠贩木、采摘草药、捕猎来增加收入,由此导致乱砍滥伐、山体破坏、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另一方面,“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扩建公路、开发建设用地,有些村落植被破坏严重、外部景观变化大。另外,新居的选址过于随意,有些甚至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建设新住宅,其建筑形式、体量、风格与传统风貌相冲突,古村落的古朴氛围遭受破坏。三明古村落长期在此背景下发展,其生态承载力已经接近极限,而目前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居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要求比较迫切。对此,三明古村落必须坚持走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不但要缓解生态承载力,以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为基础来实现经济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要做好街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划分,以及景观文化、历史风貌的保护与挖掘,争取在保护中打造古村落文化主题鲜明的优美景观。

2.生态保护意识尚缺

古人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环保意识与生态理念,例如,垃圾不集中处理,就地焚烧秸秆、稻草,随意放养牲口造成绿地面积减少,村落多露天厕所等问题比比皆是。再者,村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对土地资源、林木资源、生物资源等缺乏深层次认识,对于村落的选址与格局,大多数人只知道按照一定的风水形成,无法发掘其潜在的朴素生态文化观。加之近年来旧房换新房,自来水接入居所,有了现代化厨房、卫浴设施,满足了自身生活需求的同时却忽略了环境的保护,垃圾随地扔进池塘、小溪,原有的露天厕所被弃置,导致环境污染,土地资源浪费,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环境问题,村民内部生活状况十分落后。更主要的是古村落的一切风物都与自然条件无法分割,与周边环境联系十分密切,而自然环境天生具有敏感性和脆弱性,再加上人为的破坏,古村落的存续与发展将会遭受严重的威胁,乃至失去立村之本与永续发展的动力。在此生态环境面临巨大挑战的背景下,三明古村落更加需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领先地位,利用现代生态文化理念,修复村落环境,保存村落发展的必要外部条件。

二、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发展

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农村改革等途径,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其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本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逐步实现农村共同富裕。古村落是农村人口的聚集地,是建设的主体,它承载着一个村落的文化、记忆及价值观念。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在城镇化过程中,要扎实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的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作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街区、乡镇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按照上述精神,新农村建设必须兼顾古村落的发展。

(一)新农村建设与古村落保护的关系

在新农村建设中保护古村落,是新农村建设题中的应有之义,是“乡风文明”的表现。建设新农村,应当做到既要“出新”,也要“留旧”。“出新”,才能与时俱进,才能展示新农村的新面貌。“留旧”,才能继承历史,才能传承历史文脉。因此,要把新农村建设和保护古文化摆上同一盘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4](P9)一方面,忽视村落保护与文化内涵的发掘,将“新”与“旧”对立,新农村建设将失去教化、弘扬传统等精神意义;另一方面,做好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修缮聚集地,能够有效保存居住人口,为新农村建设保留原始劳动力。整合当地旅游资源,对古村落开发得当,还能够带来经济效益,人民增收、政府财政提高,有利于反哺新农村建设。最后,古村落含有特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村落,发掘其内涵,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文化支撑点。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分析

1.分布特点

三明市以中低山及丘陵为主,峰峦耸峙,低丘起伏,溪流密布,河谷与盆地相间分布,独特的地形条件导致三明古村落大多分布于地势险要、地形封闭、交通不便处;呈散点式分布,难以成片统筹开发。

2.保护的难点

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崇拜资本英雄,为追求优质生活,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人们普遍“喜新厌旧”,将传统村落弃之不顾;其次,每批次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名单有限,加之地方政府对传统村落的认定、分类存在不足,导致许多拥有珍贵遗产的村落不受重视,自然衰败;再者,部分乡村领导人自身思想认识不到位,没能领导村民自发保护乡土家园,还任由开发商大肆兴办旅游产业,导致村落格局遭受破坏;最后,三明境内古村落常住人口大多为老幼妇孺,经济基础及价值判断有限,这就造成古村落保护意识淡薄。

3.规划的原则

(1)原真性原则。

古村落作为历史遗产,具有历史和生活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发展可持续性。古村落保护必须遵循真实性的原则,做到“整旧如故”、“以存其真”。保持古村落獨具特色的整体景观风貌和真实的历史遗存,在古村落的保护范围内,一定要实事求是。对于历史性建筑要采取逐步整治的方法按原样维修整饬,严禁大拆大建[5],对于传统格局,应予以保留。以宁化延祥村为例,三山环绕的盆地地形使得村民以“富”字的模式作为理想建村选址格局,说明了人对于领域感的渴求。“富字中一横代表村落,其三面有山势包围,前面有一汪水池,村外有田。从山到田,地势逐渐降低,形成了既适合居住,又适合耕地的格局。[6](P38)在新农村建设中,对于古村落整体空间形态当予以保护,力求维系村落的独特价值。

(2)活态性原则

对于古村落的文化传承,应坚持“以人为本”,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当中进行活态传承与发展。对于民间文化而言,传承是关键,是根本。特别是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本身在历史上很少有文字记载,这种保留在人身上的、不断变化的遗产,是不确定的、脆弱的。对此,首先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界定与扶持,让有代表性技艺的传承人做领军人物,把文化传承做下去。其次,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机更新,把古村落看成一个存在生命活力的个体,在保护中运用新的技术手段增强其内在质量,使得一些非遗文化能够在商品市场中生存,获得经济效益。

4.规划建议

首先,要对境内古村落进行整体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对于一些濒临消亡的村落进行重点抢救,保护为主,不得轻易开发;另外,古村落保护规划应与交通干线相统一,在不损害村落原真性与整体性前提下最大限度带动村落经济发展;最后,村落绝不能拒绝发展,保护要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将“保护”置于“建设”的大背景下,利用新技术,在保护中有所创新,融入新元素,丰富古村落的审美价值。

5.新农村建设中古村落的开发

我们保护古村落的目的是让其能够在现代社会继续发展下去,让其所代表的传统文化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传承下去。因此,我们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应该对古村落加以利用,使其在现代社会中具有活性,能够在现代社会传承下去。[7](P20)目前,对古村落的利用主要体现在旅游资源开发上。结合三明市古村落旅游发展现状,笔者将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概括为以下五点:定位不清,缺乏对古村落文化内涵的挖掘和对市场的细分;开发过程中保护工作不足,旅游破坏严重;模式单一,以观光体验性为主,游客数量较少;基础设施落后,体验效果欠佳;忽视“以人为本”原则,未能很好带动村民增收。

三、三明古村落现状与困境

(一)祖屋产权复杂,修缮困难

三明许多古村落里的祖屋产权复杂,一些符合国家文物标准的房屋本可以通过申请得到一定的修缮费用。但由于法律规定,一旦接受国家修缮,房屋产权不可以随意转让。由于这些房屋产权由多个继承人共有,族人之间意见不统一,导致出现祖屋无人修缮、濒临倒塌的局面。

(二)村落“空巢化”导致自然性颓废

三明地处山区,多丘陵地形,村落大多分布于山环水抱、藏风聚气之所,远离交通干线,位置偏僻,其布局不利于村落的传播,保护意识淡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不能满足年轻一代追求优质生活条件的需要,越来越多的村民置身于“走出去”浪潮。保护意识淡漠,加之村民外出务工等原因,以致古村落“老龄化、空巢化”的“自然性颓废”趋势正在蔓延。

(三)静态开发,活态特征不明显

以尤溪桂峰村为例,如今的桂峰村满眼风光,各种书斋林立、景区繁多,其特有的耕读传家,崇文尚学精神却少有提及。人们往往只注重传统村落物质部分的保护,如传统建筑的修缮、村庄环境的整治等,而忽视了包括历史典故、礼仪文化、传统工艺、地方戏曲等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单桂峰村如此,三明市大多数历史文化名村都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旅游开发、轻文化保护”现象,导致多种村落活态性文化遗产正逐步消亡,例如泰宁“傩文化”、永安吉山村“酿酒文化”等。

(四)保护与开发难平衡

作为一种文化旅游资源,古村落正成为许多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 毫无疑问,古村落不可能拒绝发展,然而,以保护之名破坏古村落、在商业开发中随意拆旧建新、人工打造所谓“文化”的现象司空见惯。村民不愿守着古村落过穷日子,所以开发商和文化发展公司来了,游客多了,村民收入增加了。但是,何谓“文化”?何谓“村落保护”?在开发过程中村落变成了景区,文化降格成了商业表演,盲目的开发使古村落丢了原味。

另一方面,古村落较为封闭的小农经济系统与现代开放的社会化大生产经济系统越来越不相适应,其承担农业聚落的功能减弱,维持自我发展的经济系统发生破缺,[8](P16)单纯的村落保护,不能为村民带来红利,将会导致“村落空心化”加剧,传统村落经济基础进一步衰退。在“城市化”、“美丽乡村”正如火如荼进行时,古村落保护与开发似乎成为不可协调的矛盾。

四、新农村建设中古村落开发的对策

(一)建设有历史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魅力村落。

本地的历史文化是一个村落的灵魂,在开发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依据特色,搞“三明过大年”、“做故事”、“堂会”、“庙会”等地方活动,大力推出三明地區的文化纪念品及商品,还可依托新媒体的技术力量办影视记录,举办摄影节,影视节等线上推广活动,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交融。

(二)建设具有生态文化品质的美丽村落。

三明地处闽西山区丘陵地带,村落大多布局于青山环绕之所,另外,本地自古以来受儒学影响,崇尚“天人合一”之理,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化底蕴深厚。在古村落开发中应践行生态文明之路,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恢复自然景观资源;还可开发“生态旅游”,“绿色观光”产业,例如,宁化延祥村可组织村民经营大面积果园,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建设生态文化经济区。

(三)遵循“有机更新”原则,多元化开发传统村落。

“有机更新”是吴良镛先生针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旧城改造借鉴城市建设的历史教训针对北京旧城改造实际提出来的。[9]意指在更新中融入新的元素,根据这一原则,在村落开发中,应做到古村、新镇分区而治、联动发展,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优先整合,严格划定开发界限,着重发展文化、生态、休闲、观光旅游产业,将旅游资源打包租赁,由政府统一规划,授权企业管控,成片开发,垄断经营建设,收益由资源所有人与出资者共享;还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线上经营土特产专卖,特色饮食,民宿预订,线下在村落附近新建休闲娱乐场所,如茶楼、憩室等;多元开发,重点形成“村落环境+乡土风情+旅游特色+文化理念(理学文化、客家文化)+现代文明+休闲服务”的综合式、开放式、体验式消费环境。

(四)坚持发展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

在古村落要以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为导向,加大防治农药、化肥、畜禽类粪便等农业污染的力度,改良污染严重的区域土壤,推广滴灌、渗灌农业先进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等,保护有限耕地,节约农业用水,减少农业污染,探索具有古村落特色的绿色农业、环保农业,构建古村落资源节约型生态农业体系[10];注重产销结合,种养结合,以及资源的回收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通过绿色环保的循环产业,推动村落发展与生态理念相结合。

(五)古村落开发要做好文化传承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面积向城市流动使得如今农村人口空洞。一方面,年轻一代对于村落历史渐变,包括村落信仰、口头文学、传统技艺所知甚少,而熟知村落文化、掌握多种传统工艺的老人正逐渐消失;另一方面,青少年受现代文明影响较深,越来越多的人为脱贫而离乡打拼,甚至是加入城市户口,导致村落人口的稳定性和繁衍性下降,造成村落文化的“脱代”。

因此,村落开发,首先要保持村民的稳定性和繁衍性,让村民们能够在村落发展中获得红利,获得发展的空间。时代变革中很多事情来不及思考就已经发生了巨变,人们普遍追求物质而轻视精神家园的建设,村落发展亦然,由此造成的文化空洞以及文化破坏不难理解。笔者认为一些文化保护人士单纯从精神层面号召大家保护文化遗产,提高文化自觉的做法不免显得无奈和低效,只有让村民深刻了解到村落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价值并受益于此,村民才能更好、更主动的保护它、传承它。

五、结语

古村落作为人类的精神家园、传统文化的寄居地,本身具备高度的历史文化价值。在新农村建设的今天,有些村落被开发性破坏,有的由于开发条件的限制,正逐渐被淘汰,若不及时保护和利用,三明境内的传统村落将逐渐消失。但古村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发展的,古村落的保护活动也应是动态变化的。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古村落内的建筑遗产不受破坏,为古村落遗存下来的文化遗产提供真实见证。对古村落而言,保护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保护的目的。我们要认识到古村落本身是特殊的发展资源,保护古村落是研究古村落如何在发展变化中实现它特有的价值,使其能够延年益寿、永续发展,这样的保护本身就是发展。[11](P33)基于生态文明视角下对古村落进行保护性开发是新形势下建设“美丽乡村”的新模式,虽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但只要各方认识到其意义与重要性,坚持努力,就能够使古村落长久留存。

参考文献:

[1]江泽慧:《“十三五”生态文化建设的思考》,中国绿色时报(2015-3-13).

[2]王立,李春,邓梦:《古村落布局中的象征表达》,重庆建筑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3]吴伟华:《生态文明建设应以人为本》,经济日报,第13版:理论与实践,2012,12.

[4]罗艳霞:《新农村建设中的古村落保护开发研究—以山西平遥西源祠村为例》,太原理工大学,2008,P9.

[5]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一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6]王南希:《京西门头沟山区村落乡土建筑与景观研究》,北京林业大学,2014,P38.

[7]谌子益:《新农村背景下古村落保护利用研究——以曹角湾古村为例》,广东工业大学,2013,P20.

[8]廖平莲:《基于新农村建设的古村落更新模式研究----以惠东县皇思扬古村落为例》,湖南农业大学,2013,P16.

[9]吴良镛:《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

[10]刘小漫.《古村落保护的生态文明建设初探:以侗族古村落为例》,中外建筑,2014年第9期.

[11]逯家桥:《美好乡村建设中徽州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安徽建筑大学,2014,P33.

作者简介:

1.谌良汶,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福建三明,365004

谌良汶,男(1997.6-),福建三明人。研究方向:文化传播研究。

2.靳阳春 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福建三明,365004

靳阳春,男(1969.5-),湖北随州人,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东南区域民族与族群文化传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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