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儒家伦理的传统慈善观念阐述
2017-07-07张梦云吴锋
学理论·下 2017年7期
关键词:儒家
张梦云+吴锋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摘 要: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与社会结构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之带来的贫富差距的扩大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迫在眉睫,而慈善在其中发生的作用更是不可小觑。儒家伦理思想中蕴含丰富的慈善观念,是传统慈善思想的重要内容。继承学习优秀传统慈善理念,对我们进行现代慈善建构具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仁义;慈善;儒家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7-0099-03
儒家关于慈善的观念源于对人性的认识,以仁义为基础,具体表现为孝慈。在儒家思想中慈善观是作为道德评价来阐述的。
一、人性的认识
如果要讨论慈善是否具有先天依据,那么就一定无法避开对人性善恶的一系列讨论。
先秦时最先提出人性学说的是孔子,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也就像后来朱熹说的那样“习于善则善,习于恶则恶”。(《四书章句集注》)所以说,在孔子看来,后天的善恶、贤愚等都是“习”不同的结果。
之后的孟、荀对人性之出的善恶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孟子主“善”,荀子持“恶”。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心”“皆有怵惕恻隐之心”。(《孟子·公孙丑上》)并由此提出善端,即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心。他还指出,善端只是为善提供可能性,只有小心呵护、培养,使之不断成长,才有可能达到真正的善,也就是要求人们,存善心,做善事,并且长久坚持。孟子这里提出“善”与我们现代所说的“慈善”意义大体相近。
与孔孟相同的是,荀子也主张性是人先天就有的:“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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