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支出对居民多维贫困的影响及其机制分析
2017-07-05刘一伟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7年7期
关键词:经济
刘一伟
一、研究背景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中,中国在反贫困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3年世界银行对极贫状况的分析报告显示,按照每天生活费用1.25美元作为贫困线来衡量,从1981年到2013年,中国占世界极贫人口的比例已从43%降至13%(林迪珊等,2015[1])。但中国贫困现状依然十分严重,根据中国扶贫办公布的有关数据,2015年全国有8 00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6个省份的贫困人口都超过500万人;同时,贫困区域分布广,全国不仅有14个连片特困地区,除京、津、沪3个直辖市外,其余28个省级行政区都存在相当数量的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群众。此外,贫困程度依然深,贫困人口中因保障不完善等因素(如疾病等)导致贫困的比重超过40%,需要搬迁的贫困人口近1 000万。因此,如何减贫成为各级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与此同时,由于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出现了一些结构性特征——特别是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使贫困问题呈现出多样性、勾连性与异质性的特征(乐章,刘二鹏,2016[2])。可见,解决中国贫困问题“任重而道远”。值得欣慰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近年来中国政府已经积极行动起来,把反贫困作为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攻坚时期,从国家到地方,脱贫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第一个工作会议,即把“反贫困”列为主要议题,解决贫困问题已经是左右全局的关键(张未未,2015[3])。
社会保障支出是指政府通过财政向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生活面临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具有典型的救助和脱贫功能(杜妍冬,刘一伟,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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