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状师”三辩梅花案
2017-07-04马剑
民间故事选刊·下 2017年7期
马剑
“霉状师”本名梅才,因为官司打十场输十场,就落得了这么一个绰号。就在梅才无奈准备转行时,居然有生意上门了。
这天夜里,“哐当”一声,房门无风自开,一个白衣男子走了进来自称梅郎,是来请梅才打官司的。梅才随意一瞥梅郎身后,灯光下竟然看不见影子,不禁惊道:“你不是人?”梅郎并不搭话。
这日一早,梅才来到县衙击鼓,狄县令升堂一看,只有梅才一人,问道:“原告在哪里?”梅才拱拱手:“原告现在不方便来,在下是先来呈递诉状的。”狄县令大怒:打官司还要如此摆谱?他目光扫到状子,又是一惊:首告人梅郎,不就是年初“梅花案”的死者吗?狄县令问道:“梅花案已结,梅郎已死,你这是在弄什么鬼?”梅才苦笑道:“梅郎鬼魂深夜来访,说自己是冤死的,非要我帮他申冤啊!”这时大堂里刮起一阵阴风,梅才说待见到梅郎便知真假,此案还得夜晚审断。狄县令思忖鬼打官司千古未闻,此案也许真有蹊跷之处,决定深夜重审梅花案!
本城东郊有座梅园,年初有位清秀优雅的少女来此踏雪寻梅,主人梅郎对其一见倾心。女子姓桂名花蕊,是城南桂家小姐。桂家主人名叫桂良言,人称“鬼才大状”,是个擅于钻律法空子的讼棍,帮助不少恶豪劣绅打赢了官司。梅郎对桂花蕊情难自已,在饮酒赏梅时,借着微醺醉意,签下了与桂花蕊的婚书。
第二日清晨,伏案而眠的梅郎醒来,已不见桂花蕊,桂良言却拿着一纸文书,要梅郎履行。梅郎发现签下的婚书不知怎的变成了买卖梅园的契约,且只卖了一百两银子的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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