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论证须既简明又恰当
2017-06-30
黄金时代 2017年5期



大多数初高中学生写议论文时,一般习惯于使用事例论证的方法去说理。然而,他们却不懂得事例论证须既简明又恰当的道理,就是一些发表了的作品也未能避免此病。下面笔者以刊载于某刊的文章《吾爱孤独》为例加以阐述。
《吾爱孤独》虽然有两个亮点(文章处处以“我认为怎样”而不是“别人认为怎样”行文;思路清晰,脉络清楚,有纲有目,以纲统目),但是毋庸讳言,它也存在两个比较严重的缺陷。
”
其一,材料内涵挖掘不当,分析文字说理不明
事例论证之“简明”,体现在文中,是指为论证中心的例子不能写得像记叙文那样详细,只要能够起到证明中心观点的作用就行了;对例子内涵的剖析文字一定要简洁明晰,恰到好处地把论点和论据有机地统一起来。总之,例子要简明,阐述文字也要简明,二者的简明都要围绕中心论点展开论证,以确保证明中心论点的正确性为旨归。为此,一般运用“谁+为了什么目的+经过什么过程+结果怎样”的公式对冗长的材料进行文字上的压缩、改造,“点到为止”是常态,不宜过长,否则就犯了“以叙代议”的毛病。
《吾爱孤独》的作者用了梭罗的例子来阐述“外在的孤独是内在丰富的表现”的观点,其叙述的文字几乎占了文章三分之一的篇幅,不仅有喧宾夺主之嫌,而且患有说理不明之病。
《吾爱孤独》原文
梭罗在1845年于瓦尔登湖畔建了一座小木屋,并在里面居住了两年多。康科德的人们都认为他是一个怪人,离群索居,自甘孤独。……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