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原料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
2017-06-29朱明奕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天津3009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天津3009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17年5期
朱明奕 张 余(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天津3009 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天津3009)
钢铁企业原料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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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天津300191 2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天津300191)
原料场作为钢铁企业主要污染源之一,主要污染物是在原料的受卸作业、堆料和取料作业、露天堆放、筛分作业、混匀配料、输送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属于钢铁企业重点污染控制单元。若不采取治理措施,污染物原始浓度约5~ 15g/m3,且属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相当严重的污染。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环保形势,城市钢厂及处于重点防控区域的钢铁企业料场必须实施原料场封闭改造。本文主要介绍了国内典型的原料场封闭改造案例,并计算了无组织排放削减量。
原料场;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
引言
原料场作为钢铁企业主要污染源之一,主要污染物是在原料的受卸作业、堆料和取料作业、露天堆放、筛分作业、混匀配料、输送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属于钢铁企业重点污染控制单元。若不采取治理措施,污染物原始浓度约5~15g/m3,且属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相当严重的污染[1]。2012年环保部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2014年施行的《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更是首次将原料场污染控制技术纳入。同年,环保部《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环发(2014)55号)中明确要求:“钢铁企业原料场应建设防风抑尘网或(半)密闭料仓,城市钢厂及位于沿海、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企业应采用密闭料场或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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