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阅读之形象说理
2017-06-27陈振林
作文周刊·高一版 2017年17期
陈振林
【技法指津】
杂文是一种以形象说理为主,短小、活泼、犀利的文艺性政论文。它具有形象性、时评性、论辩性等特点。杂文,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所以生动活泼,有别于一般的议论文,其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形象说理。
形象说理,即作者把道理巧妙地蕴含在具体可感的形象之中,将形象与说理、感性与理性高度统一起来,使读者能自然领悟,使文章具有艺术魅力。
但是,杂文的形象与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不同的。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为了表现人物的个性,以此间接地反映生活;而杂文的形象是“说理”的形象,是直接为表明观点服务的。文学作品中的形象要调动各种艺术手法,以期塑造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而杂文的形象只是取其“类型”,从一类人物和现象中概括出传神的形象,是片断的、不完整的“一鼻、一嘴、一毛”。 文学作品中的形象是以形感人,通过形象的感染力达到审美效果;而杂文的形象是以形服人,通过形象的感染力达到说理的效果。
形象说理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白描现理。杂文在议论说理中常常勾勒形象,以揭示人物的思想性格。作者可以用简洁笔墨白描,将在特定环境中最能体现人物思想性格特征的言论复述或引用出来,或者特意描写人物的个性特征,使人物形象化。如杂文《不知所云——某公讲话“精彩”选段》:
“今天,啊!这个……这个……啊!我只强调一点,强调一点,啊!这个……这个……啊!一定要,啊!构筑一个格局,啊!完善两个机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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